【明清科举制】
第一级 院试
院试,是正式科举考试的最低一级的考试、院试前还须经过两次预备性考试——县试和府试。这三次考试总称小考或童试。应考者称“童生”又称“儒童”、“文童”。意即尚未“进学”的童年人。童试三年两考,丑、未、辰、戌年为岁考,寅、申、巳、亥年为科考。主考官为本县之县官。考期在二月。
府试,主考官顺天府由府丞主持。外省为管辖本县之知府主持。将各县长案所列取之童生再试三场,考法与县试雷同,亦发一长案。府试考期在四月。
院试,主考官为学政。一般以监察御史、各部侍郎中由进士出身者充任。秀才是求取功名的起点就有资格参加下一级乡试了就科举考试来说是很关键的资格。秀才出类拔萃者方能入监出贡。
第二级 乡试
乡试,是科举才试的第二级才试,习惯称乡试之年为“大比”之年。北京顺天府乡试在京城东南隅崇文门内。各省考试地点也在省城之贡院,所有贡院都建在城之东南方。贡院是科举考试的考场,顺天府京城贡院也是举行会试的场所故建制优于各省。
乡试时间每三年一考,明代逢子、卯、午、酉年举行。因乡试在秋季举行,所以也称“秋闱”(闱、考场)又发榜在九月中旬,时值桂花盛之季,故俗称“桂榜”。又因发榜取寅、辰日支故也叫“龙虎榜”。均为吉祥典雅之意。
第三级 会试和殿试
第三级是科举考试的最高一级考试,分两步进行。
会试,就是集中会考之意,也是三年举行一次,顺天府及全国各省举人,于乡试后的第二年即丑、未、辰、戌年来京参加由朝廷命礼部主持举办的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后改在三月)故称“春闱”。
会试地点在北京贡院举行。会试共考三场,每场三日,先一日领卷入场,后一日交卷出场。三场考试内容:明制(清也大致同)第一场试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第二场试论一、制五、诏、诰、章、表内科各一;第三场试经、史、策五。清时三场所试四书文、五言八韵诗、五经文、策略问,亦与乡试同。又唐、宋时也曾以诗词赋取士。
会试发榜之日正值四月中旬,此时杏花盛开,所以称杏榜,会试考中者叫“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由皇帝主考,在宫中殿廷亲发策问,故又叫廷试。会试录取的贡士参试,一般殿试不黜落贡士,只是重新分定出等第名次,殿试考试时间在会试发榜后进行。殿试只考一场,只考策题一种,名殿试策。策问大多是考问当时政治,经济和治国安邦、巩固政权之策。考生要写文章回答策问故谓对策。殿试策题,以制策四条,由皇帝亲自命题。
金榜按殿试成绩将进士分为三甲,第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头名状元,因唐朝举人赴京考试皆须投状,故名,第二名榜眼,眼二也,故名。第三名探花,因唐朝新科进士杏园举行“探花宴”,故名,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各科名额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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