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察举与征辟】
汉代在京师开办太学,置五经博士以教授博士弟子。博士弟子由太常选拔,或由郡国选送。学习期间,每年要进行考试。考试的方法主要是“射策”,即由主试者将问题书写在策上,让试者随其所取之策进行回答。经考试区分优劣,然后授官(主要是郎中、文学掌故等)。东汉改试“家法”,即考核经师所讲授的内容。“家法办不纯,往往贻人之讥,且不能授官。这是汉代选官的途径之一。
二是察举,又叫做荐举,这是汉代选官的一种最主要的方法。察举是由公卿及郡国守相根据考察,以向朝廷推荐品德高尚、才能出众的平民或下级官吏。所谓“察”,即“察孝廉”;“举”,即“举秀才”。孝廉偏重德行,秀才偏重文才。其他察举的名目述有很多,如贤良方正、贤良文学、孝梯力田、直言极谏等。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就曾下令地方郡守察民间德高望重之人,至文帝以后,察举遂形成制度。西汉以举秀才为主,秀才又叫贤良、文学。东汉以察孝廉为盛。东汉避光武帝刘秀之讳,改秀才为茂才。
汉代被荐举的吏民还要经过皇帝“策问”才能授官。自汉武帝开始,这种策问考试普遍实行起来。“策问”有两种形式:一是对策,即由皇帝提出一些政治、经义方面的问题,写在简策上发给应试者作答。二是射策,即由应试者用箭投射简策,并据所射中之策而回答问题,颇似后世之抽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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