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伦理思想的基本原理及其历史发展】
中国伦理精神孕育展开阶段,在上古神话和《周易》中确定了中国伦理精神的某些基因 。儒家伦理与道家伦理相结合,构成中国伦理理想性与世俗性、进取性与柔韧性的互补,成为对中国伦理精神的发展产生广泛深远影响的两个基本理论形态。
《大学》精神即“内圣外王”,它体现了中国社会家国一体的原理和儒家伦理政治的本质。《中庸》揭示了儒家伦理“天人合一”的中庸境界和精神模式。从此,“极高明而道中庸”成为中国人修身养性的最高境界。
魏晋南北朝时期特殊的社会条件,使中国伦理精神系统又出现了一种新的形态--玄学伦理。玄学伦理是试图把儒道结合以克服人的精神和伦理生活中的矛盾的一种努力,其特点是“托好老庄”,用道家的“自然”价值观对儒家的“名教”进行评判。
隋唐佛学以生死轮回、因果报应的虚幻形式克服了传统伦理中“德”与“得” 、道德与命运的内在矛盾,在基本精神取向上又与儒家伦理契合。特别是禅宗的即心即佛、其宗教修行方式与儒家的修身养性理论实有相通之处,成为向儒家伦理回归的中介环节。
程朱理学建立了以“天理”为核心的伦理思想体系。“天理”是以纲常名教为核心的伦理道德本体。人伦五常就是天理。经过这个转换,人间的伦常之理便上升为天道的法则,实现了“天道”与“人道”的统一。这种理论不仅为纲常名教找到了本然的根据,而且也使之具备了神圣性与永恒性。
陆王心学的基本范畴也是“理”,基本宗旨也与程朱理学相同,即维护封建政治秩序的长治久安。二者的区别在于,陆王认为“理”不是外在的客观实体,而是人的“心”或“良知”的先验结构。心与理是一个东西,社会伦理规范与主观道德观念都是根源于人心,因而提出所谓“良心”概念,认为它不但是道德的根源,而且先验地具有辨别善恶的能力。人的道德修养不需要像朱熹那样格物致知,大费手脚,而只要自识本心,存心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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