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时十二月】
古人把一年分为春、夏、秋、冬四时,又称四季。但在商代和西周前期,却只有春秋二时。这当与物候有关。因为春天是草木萌生的季节,而秋天则是禾黍成熟的季节,春、秋代序,便意味着一年。故《离骚》将“春与秋其代序”与“日月忽其不淹”对举。而《庄子·逍遥游》谓“蟪蛄不知春秋”,也就是说蟪蛄活不到一年。
古代史官所修史书亦称“春秋”,如《墨子》中便提到过“百家春秋”,那也是因为史书按年编排的缘故,即所谓“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后来历法日趋详密,便由“春秋”再分出“冬夏”,所以在先秦的有些典籍中,四时的排列顺序不是后来的春夏秋冬,而是“春秋冬夏”。如《墨子·天志》:“制为四时春秋冬夏,以纪纲之。”《管子·幼官书》:“修春秋冬夏之常祭。”《礼记·孔子闲居》:“天有四时,春秋冬夏。”
古人很重视四季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所谓春生、夏长、秋收、冬藏之说,就是从农业生产的几个重要环节说的。四季的划分大致是以当时中原地区平均气温为准,如果从各地实际温度来看,南方北方四季的长短和温度是不尽相同的。后世还附会许多政治的、伦理的色彩,并与五行四方干支等相配合。古人认为,春之神在东方,属甲乙木,其色青;夏之神在南方,属丙丁火,色赤;秋之神在西方,属庚辛金,色白;冬之神在北方,属壬癸水,色黑。这些说法虽属迷信,但影响很大,在后世文学作品及社会生活许多领域中都有所反映。
古人除按春、夏时又细分出“孟、仲秋、冬将一年分为四时外,后来还将每一季分为三段,并按夏历的十二个月,依次命名为孟春、仲春、季春、孟夏、仲夏、季夏、孟秋、仲秋、季秋、孟冬、仲冬、季冬。这些名称此后便常被古人用作相应月份的代称。如《楚辞·哀郢》:“民离散而相失兮,方仲春而东迁。”所谓“仲春”,即指夏历的二月。又如《礼记·月令》:“孟冬之月,日在尾,昏危中。”所谓“孟冬”也即指夏历的十月。
农历所谓月,是指朔望月,即以月相的圆缺周期作为一个月,也就是月球绕地球运行一周的时间。其平均长度为29日12时4分2.9秒,所以农历的月分为大月小月,大月30天,小月29天(阳历的月和月相没有联系。大月31天,小月30天)。农历纪月一般用顺序法,从正月、二月到十二月。以天干地支配合纪月见于《史记·历书》,与之同时也有采用地支纪月的。由于汉武帝以后一直采用夏正,故古人皆以正月为寅,二月为卯,三月为辰,四月为巴,五月为午,六月为末,七月为申,八月为酉,九月为戌,十月为亥,十一月为子,十二月为丑。旧时过年,有的人家在门媚上贴“斗柄回寅”,意思是北斗星的斗柄又回到寅的方位,表示正月来临,一年复始,古时还有用音乐上的十二律配合十二月的,所以古人又以十二律的名称代指十二月。
此外,十二月还有一些别称,一月称为元月,元是首之意;又称正月,正读征,据说因秦始皇名政,为避其讳而改读。二月为杏月,三月为桃月,四月一为槐月,五月为蒲月,又叫端月,六月为荷月,七月为桐月,八月为桂月,九月为菊月,十月为梅月,又叫小阳春,十一月为葭月,十二月为腊月。命名多以植物为标志,反映了农业民族的心理习惯。点击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