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公平诚信原则(包含及时公开原则)
1、公平原则,又叫司法公正原则,就是要在司法活动中坚持和体现公平和正义。要求:(1)在司法活动中遵循平等和正当原则,实现程序正义;(1)要求裁决和处理是公正的,实现实体公正。
2、诚信原则,指在司法活动中药坚持和体现诚实与信用。诚实和信用都否定和排斥欺骗的价值观,但前者强调的是真实,反对虚假;后者强调的是守信,反对食言。
3、在司法证明中的实现
(1)公平原则的实现。程序公正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坚持公平原则首先要求选择程序公正为切入点。A、保证法官接触证据的中立性;B、保证诉讼双方的公平对抗;(平等的取证权、庭前证据展示、辩论)C、保证证据运行环节的程序公开。程序公开是程序公正的有力保障。
(2)诚信原则的实现。我国存在的缺陷:强调对抗思维和“斗争哲学”,打击犯罪。强调诚信的意义:A、这是在司法活动中落实法治精神的必然要求;B、保障人权的客观要求;“君子之斗,非小人之争”;C、克服证据法成文法条款局限性的有效手段。D、在刑事领域,诚信是相对的,有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