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练习
思考讨论题:
1.山东烟台,一个车队的队长张三和司机李四是一对好朋友,白天合伙开车,晚上合作开商店。一日因借款起纠纷,张三到法院起诉李四,要求后者返还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张三举出的证据是李四所立的一张借据,“今借张三人民币3000万,借款人李四, x年×月x日”。法庭上法官询问李四,"这个借据上的字是你写的吗?"李四回答"这个字是我写的,整个借据都是我写的。"法官又问"那你怎么借了别人3000万呀?"李四仔细看了看说: "哎呀,我只借了3000元,我怎么把元写成万字了呢。法官,这可怎么办呢?"
请问:如果对本案的事实认定遵循严格的法定证明原则或者严格的自由证明原则,会出现什么结果?
法定证明模式是指法律事先明确规定出法官采纳和审查每一种证据的具体标准;自由证明模式是指法律不做事先规定,而是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个人的良知去自由地使用证据。极端的法定证明模式和极端的自由证明模式都是不存在的。从本案的案情来看,如果遵循严格的法定证明原则李四就要承担3000万的欠款,如果遵循严格的自由证明原则法官就可以判决3000元。
2.2007年7月27日,75岁黄老太在刷医保卡时意外发现,7月的社保费没有到账。依照有关政策规定,退休老人被停发社保费,唯一的可能就是领款人已经过世。可是黄老太明明活着,为什么社保费说停发就停发了呢?为此,黄老太向社保中心反映情况,被告知要到街道开具“未死亡证明”。对此,她有些难以接受,“我明明好好地活着,为什么要去办什么‘未死亡证明’呢?”无奈,黄老太只好到黄华路街道办事处开具了证明,此后手持此证,开始往返奔波于多个政府部门之间。
试分析本案中社保中心要求黄老太开具"未死亡证明"的做法,违反哪些证据法原则?
违反了事实就是原则,坚持事实就是原则要求司法工作人员等既不能凭想当然、主观臆断,也不能先入为主、偏听偏信。无论是片面强调查明案件事实真相,还是片面追求形式真实,都是有悖于事实求是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