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审美活动的诞生

教师讲解

二、从“艺”走向艺术
  (一)“艺”向自由艺术演变
  在纯粹诗性直观从巫术-神话思维中剥离和解放出来的同时,淹没在被歧视身体劳作和巫术解释下的“艺”,也走向了自由艺术。这一发展包含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艺”向自由艺术演变;一是“艺”中蕴藏的自由本性被揭示出来。原因如下:
  首先,在公元前9世纪到公元前3世纪,是身体劳作中发展出来的“手艺”彻底改变人类生活的时期。应该说,正是在这些手工技艺发展的基础上,才出现了人类思想上的巨大的、前所未有的变革。如果说近代的科学技术改变了世界是第二次技术革命的话,那么,公元前9世纪到来的手工技艺改变世界,就是第一次“技术”革命。
  正是在这种成熟的手艺的积累和凝聚中,“艺”被逐渐聚集和提炼出来,成了一个标志着自由实践的领域。把“艺”从身体劳作中提炼出来,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也是对“艺”所蕴涵的实践自由的升华。
  这种对“艺”的升华,首先表现在“艺”被从身体劳作中独立出来,成为培养自由人的方式。这种作为培养自由人的“艺”在中国古代的历史见证,就是“六艺”,在古希腊则是“七艺”。
  中国古代形成的“六艺”,即礼、乐、射、御、数、书。这里的“礼”,就是指古代的礼仪方式;“乐”就是诗、音乐、舞合一的乐舞;“射”就是射箭;“御”就是架车;“书”就是明《尚书》;“数”就是算术,包括《易经》的易数。“六艺”是殷商到周代,贵族子弟必须修炼的教育内容,是成为上等人的标志。在孔子教授弟子的课程中,就包含这“六艺”。从表面上看,这“六艺”并未脱尽手工劳作的痕迹,但显然,“六艺”作为培养贵族子弟的内容,并不是要在真正培养手工劳作者,而是注重的是“六艺”中的“艺”,即自由的技艺。
  与此同时,在古希腊也形成了“七艺”,包括天文、算术、几何、音乐、文法、修辞、逻辑等。古希腊人把这“七艺”直接就确定为自由人必修的课程。
  其次,“艺”脱离身体劳作的层面,走向自由艺术,也同样实现在了仍然被限制在手工技艺范围内的其它活动之中。比如雕刻、建筑、绘画等在当时仍然只是工匠或奴隶的手艺,但这时的这些“手艺”,也已充分成熟为一种自由的艺术。这些工匠虽然身为奴隶,但他们的手艺却不再使他们是物的奴隶,他们的手艺使他们成了驾御物的主人,他们驾御物使物的合目的性的本性被用来自由地表现他们的思想感情。在这种“艺”的自由中,大理石变成了人性化的活的雕像,颜料成了表现思想感情的自由而和谐的形式。正是手艺人的“艺”所凝聚的自由表现的力量,使得这些仍掌握在劳动者手中的“艺”,成了伟大人类创造,成为人类伟大的文化财富,最终,他们从被歧视的苦力中独立为真正自由的艺术——独立的雕刻、绘画和建筑。
  这里,我们可以以古希腊的雕刻和建筑为例。大家可能都见过古希腊的巴特农神庙。虽然它仍是巫术活动的祭祀场所,是神的居所,建造神庙的人也仍是奴隶,但看那神庙所蕴涵的精神,却是如此清爽,如此静穆,它的高大、辉煌虽然标志了它神圣性,但它在技艺上的巧妙,造型上的符合几何规律,沉重的石头却被布置得如此轻盈、和谐,这些都使它不再是巫术的世界,而是一个完全人性的自由的世界。
  大家再看,古希腊的“赫格索墓碑”,这就是由“艺”而来的自由创造。它们不再被巫术的力量所笼罩,而是被人的自由创造和生命力的表现所拥有,这就是纯粹诗性直观的艺术,就是审美活动的表现。
  (二)对“艺”的诗性直观的自觉
  当“艺”从身体劳作的掩盖下走向自由艺术的同时,“艺”中包蕴的自由本性也就被人自觉到了,并被揭示了出来。这种对“艺”中的自由本性的自觉,首先是体现在对“艺”中的自由和诗性直观的自觉。
  以中国先秦著作中的描述为例,在先秦时期,“六艺”是被作为培养自由人的基本内容来设定的。在孔子的思想中,对这种“六艺”与自由的关系,做了自觉和丰富的总结。孔子作为一个伟大的教育家,他不仅把学与乐结合起来,主张“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而且他主张“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意思就是在诗中勃发情感,但又要用礼来规范自己,使人站得住,立得正;最后,则是在音乐的快乐中成就一个内心有修养的人。所以,孔子并不是一个迂腐的儒生,而是一个把学习、修养、做堂堂正正的人都建立在快乐上的哲人。他把这种思想总结为“游于艺”。意思是说,自由地悠游于“六艺”之中。这里的“游”就是游戏,就是自由。“游于艺”是孔子对“艺”的自由本性的揭示和总结。
  庄子思想的核心就是追求“天地与我齐一”、“入于廖天一”的自由境界,用他的概念就是“游”,也就是孔子“游于艺”的“游”。但是,庄子对“游”这种自由境界的解释,几乎全都是从“手艺”的“艺”中而来。“庖丁解牛”就最能说明这一点。庖丁其实就是宰牛的屠夫,也就是一个“手艺人”。当庖丁在解牛的过程,达到了“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的境界时,他就是一个自由的人。在庖丁的“艺”中,人与对象的对立消除了,即人的身体劳作与对象的对立消除了;同时,手与心、技术与心的关系也自由了,对象的合目的性的本性显露与手的运作达到了契合无间的境地,这样,对象的自身规律性就不再是身体活动的障碍,而是他运作的自由渠道,也就是说,技对心的制约解除了。于是,他的解牛,就成了他的无所束缚的心身的游戏。
  在《庄子》一书中,有许多这样的“手艺人”的故事,被用来揭示这种“艺”的自由境界。
  总之,无论是孔子的“游于艺”,还是庄子的“以神遇而不以目视”,都揭示出了“艺”的“游”的本性,即自由的本性。同时,这种自由就是一种诗性直观,即“神与物游”。应该说,把“艺”的境界中所蕴涵的有目的的身体劳作与身体劳作中事物的合目的性的本性的显露之间的契合无间,揭示为“游”,揭示为“神与物游”的诗性直观,是“艺”走向自由艺术的完成。
  (三)对“艺”的自由形式的自觉
  “艺”的自觉还体现在对“艺”的形式的自觉中。
  “艺”的精髓是有目的的身体劳作与身体劳作中事物的合目的性的本性的显露的契合无间,那么,这其中包蕴的就不仅是自由、“游”,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这就是身体劳作的活动方式,与身体劳作中事物的合目的性的本性的显露的方式,这两者之间的契合与和谐,即是“技”。 “技”不是观念的,而是要实现和体现为具体的形式。那么,这种实现身体劳作与身体劳作中事物的合目的性的本性的显露的形式,也同样是自由的,因为,它是“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结合与契合,也就是一种“游”的、或自由的形式。它并不是物的方面,也不是人的方面,而是这两者的完美结合。这种“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形式,在本质上,一方面是事物的合目的性的本性的显现的形式,另一方面,又是人的身体劳作所开启的目的得以实现的形式。这样,在“艺”中所获得的、生成的形式,就既渗透了人的活动的目的性,也渗透了事物合目的性的本性的显现所构成的规律性。因此,它也是“中间”,是一种创造,是“艺”所形成的、生成的,是一种自由的形式。在这种自由的形式中,展现了人与事物之间的和谐。
  当“艺”中的“游”的精神、自由本性、诗性直观的本性被自觉,并被描述的同时,也就凸显了这种“艺”所实现的形式的自由本性,这也就意味着,这形式本身也是诗性的。
  这种对“艺”的形式的自觉,在古希腊更为完善和成熟,因为在公元前5世纪前后,古希腊人已经非常明确地自觉到了“艺”所实现出来的形式的“美”与“和谐”的品质。在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理论中,它们把这种自由的形式,规定为数量的关系的和谐。他们自觉到了诸如“平衡”、“匀称”、“对立因素的和谐统一”等形式的独立美感和价值。亚里士多德对“艺”的自由形式的自觉要更为丰富和成熟,他明确地认为,“美的主要形式”是“秩序、匀称和明确”,认为:“一个有生命的东西或任何由各部分组成的整体,如果要显得美,就不仅要在各部分的安排上见出一种秩序,而且还须有一定的体积大小,因为美就在于体积大小和秩序。”他还提出了形式的一些主要的原则,如“多样统一”、“整体性”等。
  对“艺”的自由形式的自觉,应被看作是“艺”走向独立的重要标志。对自由形式的自觉有三个重要的意义:其一,它意味着形式脱离了巫术所笼罩的神秘阴影,获得了自身独立的意义和价值,形式本身就可以作为有价值和独立意味的东西;同时,人们也不再在形式的背后去寻找神或神秘力量的作用,而是就关注于形式的自身意味,这对“艺”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其二,形式也同时脱离了在身体劳作中被物所掩盖的一面,摆脱了物的遮蔽,而显示出自身的作为自由的形式的存在。其三,自由形式的独立,使得人们可以直接从这自由的形式本身获得快乐。这种形式的快乐就是审美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