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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三:市场经济下宏观调控的手段



请同学们结合案例,思考一下稳定物价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案例:操纵绿豆大蒜价格者被查处

据报道,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因串通涨价、哄抬绿豆价格,被价格主管处以3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处罚。

2009年10月17日,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召集国内16个省区市109家绿豆经销企业在吉林省洮南市“第一届全国绿豆市场产销行情研讨会”。会上,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等企业相互串通,捏造散布绿豆大幅减产等涨价信息,统一价格上涨共识,对全国绿豆价格的上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在履行法定程序,查清事实后,根据违法情节轻重,依法对上述相关当事人实施了行政处罚。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被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法定最高处罚额度处以最高100万元罚款,协办会议的3家企业分别被罚款30万-50万元不等,参加会议并相互串通的其他109家绿豆经销企业也被提醒告诫。

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各地立即组织开展农产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已经初见成效,农产品价格总体平稳,农产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近期,绿豆、大蒜等前期涨幅较大品种价格快速回落,蔬菜等农产品价格普遍下降。目前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绿豆、大蒜价格分别为每公斤13.5元和9.2元,比前期最高点下跌30.8%和12.3%。

○ 教师解析

政府可以运用货币等经济手段,甚至是必要的行政手段对价格进行调节,必要时也可以采用某些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以保持价格的基本稳定,避免市场秩序的动荡。

通过对上述案例的分析,你是否掌握了宏观调控的手段的相关内容?下面我们进入总结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