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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三  市场经济下宏观调控的手段




政府进行宏观调节手段主要是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

1.经济手段

经济手段是指政府运用经济计划、经济杠杆和经济政策调节经济活动。经济计划是指由国家统一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国家从宏观上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的基本依据,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经济计划的重点是合理确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搞好经济发展预测,总量调控,重大结构和生产力布局规划,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进行重点建设,促进经济更好的发展。经济计划应突出宏观性、战略性和政策性,重点是做好中长期规划和远景规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经济计划应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以市场为基础,总体上应是指导性的计划。指导性计划对企业的约束力是建立在企业对经济利益关系追求的动力基础上,国家通过调节各经济主体的物质利益关系来诱导、调节与控制经济活动,从而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达到预期目的。指导性计划主要通过系统地运用各种影响企业经济利益水平和方向的经济杠杆和经济政策来实现的。

经济杠杆主要包括价格、工资、利率、汇率、税率和信贷等调节经济活动的工具。经济杠杆同价值规律和物质利益原则联系在一起的,具有利益的直接性、控制的间接性、运用的灵活性等特点。通过这些杠杆的变动,使社会资源重新配置,引起各经济主体利益的变化,从而引导、调节和控制各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并将其纳入宏观经济调节的预定轨道,进而达到调节整个国民经济的目的。

经济手段通常还用宏观政策来体现,即政府通过宏观政策来影响经济的产出总量、就业和价格的变动取向,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目前,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市场体系和制度还不完善,我国的利率还不是市场化利率,变动的敏感程度很低,调节力度不强。同时,一些主要的市场主体对各种经济参数的变化反应不大,或没有反应,影响了经济手段作用的发挥。因此,要使经济手段较好地发挥作用,就必须完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2.法律手段

法律手段是指国家运用法律规范调解经济活动。它包括一系列关于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条例等。法律手段具有严格的强制性、普遍的约束性、相对的稳定性和明确的规定性等特征。它是国家按照一定的严格立法程序制定的,使每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主体都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而且经济法规一旦制定出来后,就要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条文必须具体、明确,不能含糊其辞,摸棱两可的要求。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控经济,其核心在于按确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关系,调整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规范经济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的正常秩序,为宏观经济正常的运行和健康发展提供和奠定法律的前提和保障。

3.行政手段

行政手段是指通过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以行政方式来调控经济运行的方式。行政手段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制度、行政规章和条例等。行政方式主要是按照行政系统、行政层次、逐级下达命令,直接调节和控制各项经济活动。行政手段是以行政权威的强制力,直接调节和控制经济活动,具有权威性、垂直性、无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手段仍是宏观调控的一种必要手段。但由于行政手段是政府从外部对市场活动加进的直接干预,是一种超经济的强制力,容易忽视和抹杀企业的局部利益,所以行政手段的运用应当限制在一定必要的限度之内,并要十分重视它的科学性,要充分考虑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政府调控经济的各种手段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作用,又都有其自身的局限和不足,因此,只有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组成宏观调控体系,才能使它们扬长避短,互济互补,有效地调节宏观经济运行。在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应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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