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广义理解上,遥感泛指一切无接触的远距离探测,包括对电磁场、力场、机械波(声波、地震波)等的探测。实际工作中,重力、磁力、声波、地震波等的探测被划为物理探测的范畴,电磁波探测则属于遥感的范畴。狭义的遥感是指从不同高度的平台上,使用各种传感器(如摄影仪、扫描仪、雷达等),在远离目标和非接触目标物体条件下探测,获取目标地物反射、辐射或散射的电磁波信息,进行处理、分析与应用的一门科学和技术。
2、遥感技术系统主要包括:信息获取系统,信息传输与接收系统,图像处理系统和信息提取与应用系统。
3、按遥感平台分:
(1)地面遥感:传感器设置在地面平台上,如车载、船载、手提、固定或活动高架平台等;
(2)航空遥感:传感器设置在航空器上,主要是飞机、气球等;
(3)航天遥感:传感器设置在环地球的航天器上,如人造地球卫星、航天飞机、空间站和火箭等;
(4)航宇遥感:传感器设置于星际飞船上,实现对地月系统外的目标的探测。
按传感器的探测波段分:
(1)紫外遥感:探测波段为0.05-0.38μm;
(2)可见光遥感:探测波段在0.38-0.76μm之间;
(3)红外遥感:探测波段在0.76-1000μm之间;
(4)微波遥感:探测波段为1mm-1m;
(5)多波段遥感:探测波段在可见光波段和红外波段范围内,再分成若干窄波段来探测目标。
按传感器工作方式分:
(1)主动遥感:由探测器主动发射一定电磁波能量并接收目标的后向散射值量;
(2)被动遥感:传感器不向目标发射电磁波,仅被动接收目标物的自身发射和对自然辐射源的反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