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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公共行政领导用人之道



用人上的两条路线


一、任人唯贤的路线

角人是领导者的基本职责。在什么岗位上用什么样的人,把什么样的人用到什么样的岗位上,怎样才能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关系到公共组织的发展和工作绩效。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时代在前进,事业在发展,党和国家对各方面人才的需求必然越来越大。如何培养、吸引和用好各方面人才是领导工作中具有重要实践意义的问题。

用人是领导者针对岗位的要求和人才的特点,通过行政规范和程序,以岗定人并委人以特定的使命,以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领导行为。就公共行政领导者而言,用人主要指两个方面:一是正确地任用干部;二是合理地使用人才。用人是领导者的基本职能。

在用人问题上历来存在两条路线,这是用人的是与非、正确与错误的根本分水岭。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指出:  “在这个使用干部的问题上,我们民族历史中从来就有两个对立的路线:一个是‘任人唯贤’的路线,一个是‘任人唯亲’的路线。前者是正派的路线,后者是不正派的路线。”历史上尧舜传贤就是任人唯贤,尧号陶唐氏,其子丹朱“不肖”,堯便“求贤自代,访诸四岳”,了解到虞舜这个人很贤,颇得人心,便“铒之以事”,让其“摄位行政”,并最终接替了自己的帝位。舜后来让位于禹,也是根据这种任人唯贤的传统,这也是因为他们自身都是贤人。任人唯亲就是凭领导者个人的亲疏关系,如血缘关系、裙带关系、私人感情、个人恩怨、宗派主义等,来选拔和用人,而不顾其任职条件,即“所喜好者败官而不去,所怒恶者有功而不录”。这两条路线,一是认一个“贤”字,一是认一个“亲”字。用人狭义上专指使用干部,广义上也包括使用人才。公共行政领导者必须坚持“任人唯贤”的用人路线,反对“任人唯亲”的用人路线。用人当为官择人,不可为人择官,这是由公共行政的公共性所决定的,也是我们公共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

任人唯贤,要求领导者出于公心,按照德才兼备和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的标准用人。德才兼备是中国历史上政治家反复申明和议论的用人标准,各个时代都有其鲜明的阶级性和历史局限性。中国共产党抽象地继承了这一标准,并赋予“德才”以新的内容。1937年5月,毛泽东第一次比较全面地论述了党的干部应具备的德才素质,包括:懂得马克思主义,具有政治远见,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大公无私,善于密切联系群众,有独立解决问题的工作能力。1938年他又强调,没有一大批这样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国共产党就不可能担负起历史所赋予的任务。毛泽东此时大谈用人之道,同他在全党的领袖地位是相联系的,选才用人已经成了他的一个主要职责。正是由于我们党和毛泽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决把那些一味追求个人权力、专横跋扈、夸夸其谈、不务实际、玩忽职守的人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及时把德才兼备的领袖人物充实到中央领导核心和党政军各方面的领导岗位上去,才终于取得了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胜利。中国共产党的用人路线及其干部队伍的群英谱,是众所周知的。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邓小平继承和发扬了我党任人唯贤的用人路线,一贯强调要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强调真正关系大局的是这件事。邓小平指出:“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政治路线确立了,要由人来具体地贯彻执行。由什么样的人来执行,是由赞成党的政治路线的人,还是由不赞成的人,或者是由持中间态度的人来执行,结果不一样。这就提出了一个要什么人来接班的问题。”②邓小平根据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提出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建设一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这就是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这是德才兼备原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和创新。关于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辩证法的观点看、所用之人的德与.才,就犹如船的舵和桨,二者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有德无才等于有舵无桨,船难以启动,航行不了;有才无德等于有桨无舵,船会迷失方向,甚至沉船。也就是说,离开德,才就失去了正确的方向;没有才,德就成为空洞的东西。在现实生活中,实行任人唯贤的用人路线,要从实际出发,对不同领导岗位的领导者的任用,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化。但任人唯贤的路线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的。

中国历史上的一些社会集团、阶级在打天下、创业时,为延揽人才,用人往往重才不重德。只要是能人,德的方面要求很低,只要忠诚可靠,不“反水”就行,叫作“唯才是举”。如曹操在《求贤令》中就提出了用人“勿拘品行”的方针,主张鸡鸣狗盗a不仁不孝之徒,盗嫂受金a散金求官之辈,凡有治国用兵之术者,皆可取用,勿有所遗。但到了治天下,守成时,则开始重德,强调德才并重,甚至德重于才。因为要励精图治,企求久安,就必须起用品行高尚、具有清正廉洁德行的贤才,这才能安抚民众,德化风气,整顿吏治,维护统治阶级内部的利益制衡和官僚机器的正常运转。曹操在《论吏士行能令》中,又明确地提出了 “治平尚德行”的用人标准,主张选择有德的人。宋代政治家司马光也说过:“自古昔以来,国之乱臣,家之败子,才有余而德不足,以至于颠覆者多矣。”这就是历史上的事实。司马光认为,德才兼备,称之为圣人;无德无才,称之为愚人;德胜过才,称之为君子;才胜过德,称之为小人。挑选人才的标准,如果找不到圣人,求君子而委任之,与其得到小人,不如得到愚人。因为君子持有才干,把它用到善事上;而小人持有才干,就会用来作恶。持有才干做善事,能处处行善;而凭借才干作恶,就无恶不作了。 愚人如想作恶,因为智慧不济,气力不胜,还有限度,好像小狗咬人,人还能制服他;而小人既有足够的阴谋诡计来发挥邪恶,又有勇猛的力量来逞凶施暴,就如恶虎生翼,为害之大也就可想而知了。

从历史上看,有些时候,封建统治集团为保住自己的既得利益,不想有也不可能有再大的作为,便会走上另一个极端,只要德,不要才,明确提出宁可用有德无才之人。而这个德,主要是政治上忠于自己。如曹操之后的曹魏政权就是这样。它在和司马氏集团所进行的内部政治斗争中,处于守势,主张仅以德取人。司马氏父子则积蓄力量,釆取进攻态势,主张放手用人,认为有才干的人才也就是最忠实的人才。这种理论上的争论恰恰反映了他们政治上的需要。 今天我们从事崇高的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远非封建社会各个朝代所能比拟,可谓任重而道远。社会主义是需要许多代人为之奋斗的过程,是面向未来的事业,严格地说并无创业和守成的分野,只能说是不断开拓、进取,不断完善、巩固。因此,在实践中必须把创业与守成的人才素质统一起来,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路线。至于在某个时期为适应实践的需要,或者纠正某种倾向,要着重强调某一个方面,那是允许的,辩证法所主张的就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但绝不能割裂这个二者统一的整体,不能偏废一方走到形而上学的一点论和片面性上去。

二、任人唯贤的意义

在实践中任人唯贤,是领导者实际亮出的施政纲领,无形中打出的招贤的旗帜,既关系到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建设,又关系到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的建设,是领导工作中的大事,十分重要。

历史上一些封建王朝和统治集团的衰败与覆亡表明,它们并不是被公开面对的敌人打倒,而是从内部自己把自己搞垮,问题往往出在用人上。诸如宦官当道,外戚专权,伶人乱政,牝鸡司晨,各种典故,数不胜数。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里,统治阶级搞世袭制、家天下、裙带风,“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是必不能免的。但一些清醒的统治者出于安邦的需要,防止载舟之水覆舟,仍能从封建统治的大局出发,根据公开昭示的原则选人用人。据《贞观政要》记载,李世民在这个问题上就非常注意,他说:“古人云,王者须为官择人,不可造次即用。朕今行一事,则为天下所观;出一言,则为天下所听。用得正人,为善者皆劝;误用恶人,不善者竞进。赏当其劳,无功者自退;罚当其罪,为恶者戒惧。故知赏罚不可轻行,用人弥须慎择。”李世民所讲的道理仍值得今天的公共行政领导者深思。任何一个单位的领导者在用人问题上的一举一动,都为本单位群众所观、所听,这是群众最敏感的问题之一。如果任人唯亲,擒不正之风,,既败坏事业,又失去人心,与无产阶级作风格格不人,与公共行政的要求格格不入。另外,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下形成的人才管理模式,如条块分割、部门所有、“官本位”、论资排辈、平均主义等弊端,在社会生活中还有影响,制约着领导用人及人才能力和潜力的发挥。

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对自己亲朋故友谋职请求的处理,至今仍是各级领导者的楷模。他说:“我们共产党的章法,决不能像蒋介石他们“样搞裙带关系,一个人当了官,沾孝带故的人都可以升官发财。如果那样下去,就会脱离群众,就会和蒋介石一样早晚要垮台。”他特别嘱附秘书:“凡是要求到北京来看我的,现在一律不准来,来了也不见。凡是要求我给安排什么工作的,一律谢绝,我这里不介绍、不推荐、不说话、不写信。”这就是毛泽东的“四不”原则,为全党树立了高尚的风范之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