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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一: 外国投资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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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通过上述视频深入了解了外国投资法的概念及相关基本内容,现在我们来进行归纳总结:

外国投资法是指资本输入国制订的关于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内容主要包括外国投资的范围、形式、条件,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对外资的保护、鼓励和管制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外国投资法主要存在三种立法体制和形式:(1)制订比较系统的统一的外国投资法或投资法典;(2)没有统一的外资法,而是制订一个或几个关于外国投资的专门法律或特别法规、法令;(3)未制订关于外国投资的基本法或专门法规,而是通过一般国内法律、法规来调整外国投资关系及其活动。

不同类型的国家,其外资立法各有不同:就发达国家来说,不仅积极对外投资,也大量利用外资,其外资立法又可分为始终开放型、从开放到实行某些限制型和从保守到逐步开放型。就发展中国家来说,为改革其经济落后面貌,也都积极利用外国资金和技术,发展本国经济。其外资立法有如下特点:(1)对外国投资都有审批规定,以借此引导外资投入其本国亟待发展的重点行业,并限制外资可能造成的消极影响(2)与发达国家相比,其对外国投资鼓励较多,但限制也较多(3)虽然各国利用外资的态度各不相同。但目前大多数国家采取了从限制到逐步放宽的做法。就俄罗斯和东欧国家来说,自20 世纪 60 年代后期开始利用外资,相继制定了外资法或合营企业法,但自20世纪90年苏联与东欧骤变开始,外资政策和外资立法也相应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特点主要是:(1)放宽了外资进入的限制;(2)加强了对外资的保护;(3)给予外国投资以特殊鼓励。就我国来说,自改革开放以来,制定了大量的法律对外国投资进行调整和管理。我们国家的外国投资法的规定,不仅兼具社会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外国投资法的特点,而且还具有中国特色:(1)坚持平等互利,确保中外双方权益(2)鼓励与限制相结合,重在鼓励与保护(3)适当参照合理的国际惯例

边学边练

采用始终开放型的外资立法的国家是( ).

过渡语:通过外国投资法概念、法律形式及类型的学习,你是否掌握了外国投资法的基本内容和知识?接下来我们进入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