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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实践是检验真理问题的唯一标准,运用你们学到的知识实践检验一下能力提升了吗?

实践主题:

结合具体案例探讨资本输入国的外国投资法的相关内容和知识

实践目标:

结合本章相关知识,找到典型相关案例,与身边的同学进行讨论,并运用学过的外国投资法的内容或知识加以分析,以帮助同学们更好的结合实际,掌握本章的学习内容。

实践任务:

1.与同学们讨论相关案例

2.运用外国投资法的内容及知识进行分析。

实践要求:

1、根据外国投资法的内容及知识对具体案例进行解析

2.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案例分析报告。

分析样例:

案例: 拉美的国有化浪潮

20124月16日,阿根廷总统克里斯蒂娜·费尔南德斯向国会提交议案,要求国有化阿根廷最大石油企业雷普索尔-YPF公司。YPF公司是阿根廷第一大石油公司,上世纪90年代,西班牙石油巨头雷普索尔在阿根廷国企私有化浪潮中以150亿美元价格将其收购。阿根廷的国有化举措激起大股东西班牙雷普索尔公司以及西班牙政府强烈反应。5月4日,阿根廷总统克里斯蒂娜签署并颁布法令,对该国第一大石油企业YPF公司实施国有化。阿根廷政府此番对最大石油公司实行国有化,其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实现政府对自然资源的控制,提高石油和天然气产量,防止外资企业将盈利转移到国外,从根本上解决本国能源短缺问题。其实,阿根廷的国有化只是拉美国家国有化的一个缩影,在进入21世纪后,拉美的许多国家如委内瑞拉、玻利维亚都在拉美掀起新一轮国有化浪潮。在委内瑞拉,2008年8月,政府宣布将西班牙国际银行控股的委内瑞拉银行国有化。2009年5月,政府宣布对39家从事石油服务的私人公司进行国有化。2010年10月,又将国内最大的私营钢铁生产商赛德图尔收归国有。2011年9月,委内瑞拉政府宣布对金矿实行国有化,并把储存在国外的211吨黄金运送回国。玻利维亚在2008年5月,政府将三家石油公司、一家石油运输企业和一家电信公司收归国有。2012年5月1日,玻利维亚对西班牙国际电网公司实行国有化,实现了对电力生产、运输和销售业务体系的控制权。

教师分析:拉美国有化浪潮之法律解析。

一、 本案所触及的国有化问题

所谓国有化是将私人企业的生产资料收归国家所有的过程。国有化及其补偿问题是外国投资保护的核心问题,许多国家为了保护外国投资的安全和利益,改善本国投资环境,采取种种措施,给外国投资者提供关于国有化与补偿方面法律保证。对外国投资者提供关于国有化与补偿方面法律保证多见于发展中国家的外资立法中。发达国家很少有专门的外资法,但有少数国家的外资法也含有关于征用的规定。我国外资立法也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国家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国有化的补偿标准主要有:不予补偿、“适当、合理”的补偿及“有效、充分、及时”的补偿三种。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支持或采用第二种做法,而发达国家则支持或主张第三种做法

二、拉美国有化浪潮的解析

1.拉美国有化浪潮的背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为了实现经济良性发展,拉美国家曾纷纷进行经济自由化改革,并对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阿根廷YPF公司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私有化的。然而,经过最近十几年的发展,现实使拉美国家逐渐意识到,私有化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相反还会使本国经济受制于人。因此,许多国家试图通过国有化来解决经济和发展问题。

2.国有化的合法性问题。目前,国家在必要时有权进行国有化已是国际社会普遍共识。不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绝大多数并不否认国家有进行国有化的权利,因此,国有化的合法性并不存在问题。但我们也要看到,国有化的措施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好处,就有弊端。其弊端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国有化产生的大额补偿和收购支出会导致政府财政状况恶化;另一方面,政府强行干预和政策朝令夕改,将对这个国家的投资环境和形象造成严重损伤,导致外资流出,阻碍行业发展。因此要慎用国有化的措施。

3.国有化的补偿问题。在国有化问题中,如何补偿及采用什么样的标准进行补偿从来就是最重要的问题。是给予被国有化的企业“充分、有效、及时”的补偿,还是“适当、合理”的补偿?如果是给予“适当、合理”的补偿,那么多大比例的补偿才是适当、合理的?这都是采取国有化措施的国家或政府必须慎重面对和处理的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到国有化措施的效果,同时也可能对本国财政和经济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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