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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直线上一点与直线的方向所决定的直线方程
在空间给定了一点与一个非零矢量
,那么通过点
且与矢量
平行的直线
就唯一地被确定,矢量
叫做直线
的方向矢量。显然任何一个与直线
平行的非零矢量都可以作为直线
的方向矢量。
在空间取标架,并设点
的矢径为
,直线
上的任意点
的矢径为
(图3-11),那么显然点
在直线
上的充要条件为
与
共线,也就是
即
所以
(3.4-1)
(3.4-1)叫做直线的矢量式参数方程,其中
为参数。
如果设点,那么
;又设
,那么由(3.4-1)式得
(3.4-2)
(3.4-2)叫做直线的坐标式参数方程。
由(3.4-2)消去参数,那么得到
(3.4-3)
(3.4-3)叫做直线的对称式方程或直线
的标准方程。
例1 求通过空间两点和
的直线
的方程。
解 取作为直线
的方向矢量,设
为直线
上的任意点(图3-12),那么
所以直线的矢量式参数方程为
(3.4-4)
坐标式参数方程为
(3.4-5)
对称式方程为
(3.4-6)
方程(3.4-4) , (3.4-5), (3.4-6)都叫做直线的两点式方程。
在直角坐标系下,直线的方向矢量常常取单位矢量
这时直线的参数方程为
(3.4-7)
或
(3.4-8)
直线的对称式方程为
(3.4-9)
这时(3.4-7)中的的绝对值恰好是直线
上的两点
与
间的距离,这时因为
直线的方向矢量的方向角与方向余弦
分叫做直线的方向角与方向余弦;直线的方向矢量的分量
或与它成比例的一组数
叫做直线的方向数。
由于与直线共线的任何非零矢量,都可以作为直线的方向矢量,因此 也可以分别看作是直线的方向角与方向余弦。
显然直线的方向余弦与方向数之间有着下面的关系:
(3.4-10)
或
(3.4-11)
由于这里所讨论的直线,一般都不是有向直线,而且两非零矢量与
共线的充要条件为
或写成
所以我们将用来表示与非零矢量
共线的直线的方向(数);同样在平面上用表
示与矢量
共线的直线的方向(数)。
2. 直线的一般方程
设有两个平面和
的方程为
(3.4-11)
如果,即方程组(3.4-11)中的系数行列式
不全为零,那么平面和
相交,它们的交线设为直线
,因为直线
的一任意一点同在两平面上,所以它的坐标必满足方程组(3.4-11);反过来,坐标满足方程组(3.4-11)的点同在两平面上,因而一定在两平面的交线即直线
上。因此方程组(3.4-11)表示直线
的方程,我们把它叫做直线的一般式方程。
直线的标准方程(3.4-3)是一般方程的特殊情形。事实上,我们总可以将标准方程(3.4-3)表示为一般方程的形式,这是因为在(3.4-3)中不全为零,不妨设
,那么(3.4-3)可先改写成
经过整理得下列形式:
(3.4-12)
式中
显然这是一各特殊的一般方程。(3.4-3)表示的直线可以看作是用(3.4-12)中两个方程表示的两个平面的交线,而这两个平面是通过该直线且分别平行于
轴与
轴的平面,在直角坐标系下它们又分别垂直于坐标面
与
(图3-13),我们把(3.4-12)叫做直线
的射影式方程。
反过来,直线的一般方程(3.4-11)也总可以化为标准方程 (3.4-3)的形式,这是因为(3.4-11)中三个系数行列式
不全为零,不失一般性,设
那么由(3.4-11)中的两式分别消去与
得直线的射影式方程为:
从而得直线的标准方程为
式中
从上可以看出,给定了直线的一般方程(3.4-11),我们立刻可以写出它的一组方向数,这就是方程组(3.4-11)的三个二阶系数行列式
由于这三个二阶行列式不能全为零,例如,那么我们就可使
取任意指定的值
(特别地可取
),解方程组(3.4-11)得
,那么
为方程组(3.4-11)的一个特解,点
就是直线上的一点,于是同样地得到了直线(3.4-11)的标准方程为
例2 化直线的一般方程
为标准方程。
解法一 因为的系数行列式
,
所以可由原方程组分别消去和
,得直线
的射影方程为:
所以直线的标准方程为
解法二 因为直线的方向数为
再设,解得
,那么
为直线
上的一点,所以直线
的标准方程为
在直角坐标系下,(3.4-11)中的两平面的法矢量分别为
所以直线的方向矢量可取为
例3 把直线的一般方程
化为标准方程。
解 因为直线平行于矢量
所以矢量为直线
的方向矢量。
其次由于
因此令,解方程组得
,那么
为直线
上的一点,所以直线的标准方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