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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一:平面的方程


1.  由平面上一点与平面的方位矢量决定的平面方程  

在空间给定了一点与两个不共线的矢量,那么通过点且与矢量平行的平面就唯一地被确定,矢量叫做平面方位矢量,显然任何两个与平行的且不共线矢量都可以作为平面的方位矢量。

在空间,取标架,并设点的矢径,平面上的任意一点的矢径为,显然点在平面上的充要条件为矢量共面,因为不共线,所以这个共面的条件可以写成

又因为,所以此式可改写为:

                      (3.1-1)

方程(3.1-1)叫做平面的矢量式参数方程,其中为参数。

如果设点的坐标分别为,那么

并设   

那么由(3.1-1)得

                   (3.1-2)

(3.1-2)叫做平面的坐标式参数方程,其中为参数。

从(3.1-1)或两边与作数量积,消去参数

                     (3.1-3)

从(3.1-2)消去参数

               (3.1-4)

(31.-1)、(3.1-2)、 (3.1-3)、 (3.1-4)都叫做平面的点位式方程

例1  已知不共线三点,求通过三点的平面的方程。

  取平面的方位矢量,并设点为平面上的任意一点(图3-2),那么

因此平面的矢量式参数方程为:

                  (3.1-5)

坐标式参数方程为:

                (3.1-6)

从(3.1-5)与(3.1-6)分别消去参数

                   (3.1-7)

                (3.1-8)

(3.1-8)又可改写为

                     (3.1-8’)

方程(3.1-5)——(3.1-8’)都叫做平面的三点式方程

作为三点式的特例,如果已知三点为平面与三坐标轴的交点(其中)(图3-3),那么由(3.1-8)得

把它展开可写成

由于,上式可改写为

                     (3.1-9)

(3.1-9)叫做平面的截距式方程,其中分别叫做平面在三坐标轴上的截距。

2. 平面的一般方程  

因为空间任一平面都可以用它上面的一点和它的方位矢量确定。因而任一平面都可以用方程(3.1-4)表示,把(3.1-4)展开就可写成:

                  (3.1-10)

其中

因为不共线,所以不全为零,这表明空间任一平面都可以用关于的三元一次方程来表示。

反过来,也可证明,任一关于变元的一次方程(3.1-10)都表示一个平面。事实上因为不全为零,不失一般性,可设,那么(3.1-10)可改写成

显然,它表示由点和两个不共线矢量所决定的平面,因此我们证明了关于空间中平面的基本定理:

定理1  空间中任一平面的方程都可表示成一个关于变量的一次方程;反过来,每一个关于变量的一次方程都表示一个平面。

方程(3.1-10)叫做平面的一般方程

现在来讨论(3.1-10)的几种特殊情况,也就是当(3.1-10)中的某些系数或常数项等于零时,平面对坐标系来说具有某种特殊位置的情况。

1),(3.1-10)变为,此时原点满足方程,因此平面通过原点;反过来,如果平面通过原点,那么显然有

2)中有一为零,例如,(3.1-10)就变为

轴上的任意点都不满足方程,所以平面与轴平行;而当时,轴上的每一点都满足方程,这时轴在平面上,即平面通过轴。反过来容易知道,当平面(3.1-10)平行于轴时,当(3.1-10)通过轴时,

对于,或的情况,可以得出类似的结论。

因此,由1)与2)我们有:

当且仅当,平面(3.1-10)通过原点。

当且仅当,平面(3.1-10)平行于轴(轴或轴);

当且仅当,平面(3.1-10)通过轴(轴或轴)。

3)中有两个为零的情况,我们由1)与2)立刻可得下面的结论:

当且仅当,平面(3.1-10)平行于坐标面(面或面);

当且仅当,平面(3.1-10)即为坐标面(面或面)。

例2  求通过点,且平行于轴的平面的方程。

  设平行于轴的平面方程为

因为它又要通过,所以有

由上两式得

所以所求的平面方程为

3.平面的法式方程  

如果在空间给定一点和一个非零矢量,那么通过点且与矢量垂直的平面也唯一地被确定,把与平面垂直的非零矢量叫做平面的法矢量或简称平面的法矢

在空间直角坐标系下,设点的矢径为,平面上的任意一点的矢径为(图3-4)。显然点在平面上的充要条件是矢量垂直,这个条件可写成

                          (3.1-11)

如果设      

那么

于是又3.1-11)可表示成:

                (3.1-12)

方程(3.1-11)与(3.1-12)都叫做平面的点法式方程

如果记,那么(3.1-12)即成为

由此可见,在直角坐标系下,平面的一般方程(3.1-10)中一次项系数有简明的几何意义,它们是平面的一个法矢量的分量。

如果平面上的点特殊地取为自原点向平面所引垂线的垂足,而的法矢量取单位法矢量,当平面不过原点时,的方向取做与矢量相同(图3-5);当平面通过原点时,的正向在垂直于平面的两个方向中任意取定一个,设 那么点的矢径,因此根据(3.1-11),由点和法矢量决定的平面的方程为:

式中是平面上任意点的径矢。因为,所以上式可写成

                        (3.1-13)

(3.1-13)叫做平面的矢量式法式方程

如果设,那么由(3.1-13)得

              (3.1-14)

(3.1-14)叫做平面的坐标式法式方程或简称为法式方程

平面的法式方程(3.1-14)是具有下列两个特征的一般方程:

1)一次项的系数是单位法矢量的分量,它们的平方和等于1;

2)因为是原点到平面的距离,所以常数项

根据平面的法式方程的两个特征,我们不难把平面的一般方程(3.1-10),即化为平面的法式方程。事实上,是平面的法矢量,而,所以(3.1-10)可写成

把(3.1-15)与(3.1-13)比较可知,只要以                     (3.1-15)

乘(3.1-10)就可得法式方程:

   (3.1-16)

其中的正负号选取一个,使它满足,或者说当时,取的符号与异号;当时,的符号可以任意取(正的或负的)。

我们在前面已指出,在直角坐标系下,平面的一般方程(3.1-10)中一次项的系数为平面的一个法矢量的分量,在这里我们又看到等于原点到这平面的距离。平面的一般方程(3.1-10)乘上取定符号的以后,便可得支平面的法式方程(3.1-16),通常我们称这个变形为方程(3.1-10)的法式化,而因子 (在取定符号后) 就叫做法式化因子

例3  已知两点,求线段的垂直平分面的方程。

  因为矢量垂直于平面,所以平面的一个法矢量为            

所求平面又通过的中点,因此平面的点法式方程为

化简整理得所求平面的方程为

例4  把平面的方程化为法式方程,求自原点指向平面的单位法矢量及其方向余弦,并求原点到平面的距离。

  因为

所以取法式化因子

将已知的一般方程乘上,即得法式方程:

原点指向平面的单位法矢量为,方向余弦为,原点到平面的距离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