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经过二十八年的浴血奋战和顽强奋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中华民族进入发展进步的新纪元。山河重整,百废待兴,接下来该怎么走?如何改造旧社会,建立新社会?如何尽快实现国家工业化?社会主义改造理论就是对这一系列崭新课题的创造性回答。
1.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性社会形态。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存在着五种经济成分,即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其中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个体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过渡的形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过渡的形式。所以,主要的经济成分是三种:社会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新民主主义社会要继续向前发展,就要不断扩大国营经济,同时逐步将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改变为社会主义经济,使社会主义经济逐步成为我国的经济基础。
2.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及其理论依据
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主要内容被概括为“一化三改”。“一化”即社会主义工业化,“三改”即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它们之间相互联系,不可分离,可以比喻为鸟的“主体”和“两翼”。其中,“一化”是“主体”,“三改”是“两翼”,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这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体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紧密结合,体现了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变革生产关系与发展生产力的有机统一。
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指导下,积极探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中国社会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1949年2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专门讨论了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问题。毛泽东在这次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我国要“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他具体分析了当时存在的五种经济成分的性质、相互关系、发展趋势和前途,明确提出了“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