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及其理论根据
1956年底,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中国历史上长达数千年的阶级剥削制度的结束,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我国初步确立。
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使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已占绝对优势,社会主义公有制已成为我国社会的经济基础。中国几千年来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剥削制度已经基本上被消灭,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已经建立起来。
2.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重大意义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是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制度基础,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重要前提。
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先进社会制度。党团结带领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使广大劳动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这是中国几千年来阶级关系的最根本变革,极大地巩固和扩大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和经济基础,“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实现了中华民族由近代不断衰落到根本扭转命运、持续走向繁荣富强的伟大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