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
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是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富国才能强军,强军才能卫国。富国与强军,如同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不可或缺。经济建设是国防建设的基本依托,只有国家经济实力增强了,国防建设才能有更大发展。国防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只有把国防建设搞上去了,经济建设才能有更加坚强的安全保障,同时加强国防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也具有重要拉动作用。实践反复证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处理不好,就会走弯路、吃苦头。经过新中国成立近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的发展,我国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这为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奠定了雄厚物质基础。同时要看到,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综合实力不断上升,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和挑战也在不断增多。我们发展得越快,对外部的影响冲击就越大,受到的战略反弹力就越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国家总体战略中兼顾发展和安全,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科学统筹好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
走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是实现富国和强军统一的重要途径。军民融合,源于我们党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思想,其目的就是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有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做到一笔投资、双重效益。当代科技革命、产业革命和新军事革命迅猛发展,使国防经济与社会经济、军用技术与民用技术的结合面越来越广、融合度越来越深,军队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作战对经济、科技和社会的依赖性空前增强。未来信息化战争是多维战场的对抗,涉及的领域更宽广,潜力的比拼更立体,从军事领域延伸到经济、信息、文化、科技等各个方面。如果说战争的前台是军人的较量,那么战争的后台则是军民融合深度的较量。融合的步子越快,就越能赢得发展先机;融合的程度越深,就越能增加获胜把握。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既有利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从经济建设中获得更加深厚的物质支撑和发展后劲,也有利于经济建设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获得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和技术支持,因而既是兴国之举又是强军之策,必须做好军民融合这篇大文章,充分发挥军民融合对国防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向支撑拉动作用,实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综合效益最大化。
2.加快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
长期以来,我国积极推动军民融合实践,取得了丰硕成果,促进了经济实力和国防实力的同步增长。同时要看到,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刚进入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的过渡阶段,必须坚持问题牵引,正确把握和处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使两者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兼容发展。
坚持全国一盘棋。军民融合是国家战略,必须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强化使命担当,敢于涉险滩、动奶酪,敢于破难题、闯难关,敢于趟路子、辟新径,坚决防止“大利大干、小利小干、无利不干”“愿意融别人、不愿意被别人融”“共享别人的资源可以、分享自己的资源不行”等不良问题和倾向,切实做到应融则融、能融尽融。自觉在大局下行动,切实把军民融合发展任务落实到位。
健全体制机制。在国家层面,成立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建立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顺畅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国家主导、需求牵引、市场运作相统一的工作运行体系,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政策制度体系。各省(区、市)设置军民融合发展领导机构,完善职能配置和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加紧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综合性法律立法工作,提高军民融合发展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