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展开
过渡时期总路线明确了中国当时和未来的主体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指明了中国要通过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工业化。过渡时期总路线也明确了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途径是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实现国家工业化是发展生产力之所需,三大改造则是变革生产关系。要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建立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特别是要建立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
在提出有系统的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1953年,新中国开始进行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从中国当时实际出发,计划规定,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的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的培养建设人才,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
二、 我国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个体农业的改造,主要是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大致经历从互助组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过程。
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是通过合作化的道路逐步实现的。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坚持“积极引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逐步从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发展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再发展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由小到大、由低到高,循序渐进。
三、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中国的资产阶级分成两个部分,即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官僚资产阶级即中国的大资产阶级,是中国革命的对象,在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在政治上是打倒官僚资产阶级,推翻他们的反动统治,在经济上没收官僚资本。而民族资产阶级在民主革命时期不是中国革命的对象,而是中国革命的基本动力之一,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仍然具有两面性。对民族资产阶级,是把他们作为朋友,在团结他们的同时,用和平的方法逐步改造他们。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要把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采取的政策就是赎买,即用赎买的政策实现对民族资产阶级的和平改造。这样,既可以在一定时期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积极作用(如增加产品供应、扩大商品流通、维持工人就业、为国家提供税收等),又有利于争取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并减少他们对社会主义改造的阻力。
四、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全面确立
1956年,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全面确立,标志着中国进入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阶段。
我国阶级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原来的资本家转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民族资产阶级消失了。原来从事个体经济的农民和手工业者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原来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在内的人民民主专政转变为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广大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人民民主专政。
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在我国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制度,使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促进了工农业的发展和整个国民阶级的发展,为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中国以后的一起进步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