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金融创新的概念、种类与动因
一、金融创新的概念与种类
(一)金融创新的概念
  广义的金融创新。既有历史上各种货币和信用形式的创新以及所导致的货币信用制度、宏观管理制度的创新,又有金融机构组织和经营管理上的创新以及金融业结构的历次创新,也有金融工具、交易方式、操作技术、服务种类以及金融市场等业务上的各种创新,还有当代以电子化为龙头的大规模全方位金融创新等等。
  狭义的金融创新指的是金融业务创新。

(二)金融创新的种类
  金融制度创新。包括各种货币制度创新、信用制度创新、金融管理制度创新等与制度安排相关的金融创新。
  金融组织结构创新。包括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业结构创新、金融机构内部经营管理创新等与金融业组织结构相关的创新。
  金融企业经营管理创新。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企业经营模式、管理方法的创新。
  金融业务创新。包括金融工具创新、金融技术创新、金融交易方式或服务创新、金融市场创新等与金融业务活动相关的创新。

二、金融创新的动因
(一)金融创新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金融创新反映了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当今世界商品经济处于不断发展的进程之中。特别是日新月异的技术进步,使得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断突破时间、地域以及各种社会传统的界限,涌现出更多、更新的为人类文明生存与发展所需的行业、部门、模式和手段。在这种形势下,当然就会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对于为之服务的金融事业提出新的要求。

(二)金融创新是克服经济环境中各种风险的需要
  当代西方经济金融发展的内在矛盾冲突,导致了价格、利率、汇率的易变性和不定性大大增加,日益上升的金融风险成为矛盾的焦点,使得转移风险、增加流动性方面的金融需求极为旺盛。
  20世纪80年代初的国际债务危机,加剧了国际金融的不稳定性,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这一重大变化客观上要求金融业务与其相适应,作为教训,债权债务双方都采取并创造了许多新的解决债务问题的方法。从而导致了大批新的融资方式的诞生,促进了金融创新的形成。

(三)金融管制和金融自由化思潮促进了金融创新的发展
  金融管制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银行的手脚,造成资金的闲置和利润的损失。
在20世纪70年代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潮支配下,金融业强烈要求当局放松战后设置的种种限制和管制,并不约而同地通过金融创新逃避管制,形成了金融自由化浪潮。而各国当局在经济自由主义思潮影响下,一方面主动放弃了一些明显不合时宜的管制;另一方面被迫默认了许多规避性创新的成果,放松了金融管制的程度,进一步促进了金融创新。

(四)科学技术进步加快了金融创新的步伐
  新技术的应用,金融机构可以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及时地为过去在分散、孤立的市场中进行商业活动的用户提供他们需要的、跨国界的各种服务,电子计算机和通信技术的普遍应用已为西方世界创造了一个全球性的金融市场。
  计算机和信息处理技术的发展使得市场创造者不断设计出复杂的金融工具,并计算出其价格,连续监视这些新金融工具产生的风险,然后设计出针对这些风险的相应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