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斯巴达克起义:早在公元前2世纪下半叶,就曾发生过两次西西里奴隶大起义。公元前73-公元前71年,意大利南部的坎佩尼亚又爆发了斯巴达克起义。斯巴达克出生于色雷斯王族,但在罗马征服过程中被俘为奴,后送到加普亚的角斗士学校。斯巴达克不甘于奴隶的地位,秘密团结了1批奴隶伙伴,准备以战斗争得自由。公元前73年春天,斯巴达克的起义密谋泄漏,他率领70余人逃上维苏威火山,举起义旗。无数渴望自由的奴隶从四面八方云集在斯巴达克的帅旗之下,斯巴达克依照罗马军队的偏制,将起义军编成百人队和军团,并进行了严格的训练,大大提高了起义军的战斗力。后来元老院任命大富豪克拉苏为统帅,才镇压了起义。期巴达克的起义虽然失败,但却沉重打击了罗马元老政治。克拉苏、恺撒等人趁机崛起,加速了共和国灭亡的进程。斯巴达克以优秀的品质,卓越的才干,十足的魅力,赢得了后人的景仰和赞颂。
2、《民法大全》:又称《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是在拜占庭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主持下于529-565年完成的法律和法律解释的汇编。其内容主要是查士丁尼所组织的十人法学家委员会搜集过去法律的汇编和对罗马大法学家意见的摘录,此外还有法律基本纲要以及查士丁尼自己所立新法汇编。包括四部分:《法典》、《学说汇编》、《法学总论》、(又译成《法学阶梯》)、法典颁布后的《新律》。所有这些作品除《新律》以外,都用拉丁文写成;而《新律》则几乎全用希腊文发表,但也有正式的拉丁文译本供西罗马各省使用。
3、《罗马帝国的崛起》:著者为波里比阿。波里比阿是在罗马帝国统治下从事著述的一位希腊历史家。他认为历史作品应具有宽宏的“通史”视野。《罗马帝国的崛起》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A. 初步的世界史观;B.历史思想的深化:循环论与天命观;C.多元的因果决定论;D.系统的史学观及其方法论。E. 文风晦涩,受众比较狭窄。从波里比阿身上我们看到希腊文化对罗马的影响,他属于希腊血统,经过希腊文化哺育,却生活在共和末年和帝国时代,他是在罗马帝国统治下从事著述的第一位希腊历史家。
1、 罗马社会的结构
答:罗马社会中。注重家庭和血缘:注重遗产/子嗣(注重嫡出),过继;注重道德 :“妇德”。从属于丈夫,但在家庭内当家;要求贞洁,但男性与贞洁无关,也有惧内者。家长、“家法”、父威、“子不教,父之过”。
当然也注重国家:家族(家指子、孙;族gens指后代)有自己的门客;保甲制,十户一族,十族一保,十保为一社团,共三团。爱国:对罗马人来说,离开爱国,就没有德善可言。这些的基础建立在父和王上:他们是家庭唯一有权者,有事时开家庭会议;也是国家唯一有权者,王出城战,则留守任责。父和王下命令,但不征询意见则不可。
所以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下,社会中强调道德和爱国。所以在罗马史学中,道德垂训和事件中的伦理规范就是最为重要的内容。同时,注重人物品行,注重法律规范。总之,这样的社会结构之下,社会比较稳定,国家较为良性地运转。
2、罗马共和裂变的过程
答:斯巴达克起义平息之后,罗马的权力真空很快被3名实力派人物填充:靠镇压斯巴达克起家的克拉苏,凭借剿灭海盗和胜利结束米特里达提战争的庞培,野心勃勃的破落贵族恺撒。公元前60年凯撒从西班牙回到罗马,与庞培、克拉苏结成秘密同盟,即“前三头同盟”。根据协议,三方促成恺撒当选公元前59年的执政官,恺撒在任期内尽量设法批准庞培在东方所实行的各项措施,并设法通过一些有利于骑士的法案。经3头协议,恺撒执政官期满,出任高卢总督,任期5年(公元前58-公元前54年)。公元前56年,3头在伊达拉里亚北部的路卡举行会议,史称“路卡会议”。会议决定:恺撒续任高卢总督5年(公元前54-公元前49年);庞培和克拉苏则出任公元前55年执政官,任满后庞培出任西班牙总督5年,克拉苏则为叙利亚总督5年。3头都在为自己积蓄力量。克拉苏在东方轻敌冒进,公元前53年在帕提亚被杀。3头从此剩下两头。
早在3头掌权之初,恺撒就与元老院关系不睦,他曾指使保民官克劳狄指控以西塞罗为首的元老贵族在挫败喀提林那阴谋时,未经审判就处死了罗马公民,致使西塞罗被放逐。克拉苏死后,元老院感到了来自恺撒的蔑视和威胁,遂与庞培联手,共同对付恺撒。恺撒在高卢继续扩张,将罗马疆域扩展到今天法国北部和比利时地区,并渡过莱茵河,深入日耳曼,还两度侵入不列颠。他把在高卢的业绩写成《高卢战记》1书,为自己树碑立传。在公元前48年的法萨卢战役中,恺撒彻底击败庞培,庞培逃至埃及被杀,恺撒追至埃及,与美丽的克莱奥帕特拉产生了爱情,并让她做埃及女王。公元前48年,恺撒被选为终身保民官,并担任5年执政官。公元前45年,又被宣布为终身独裁官。继苏拉之后,恺撒又1次建立了独裁统治。公元前44年3月15日,共和派贵族布鲁图和卡西乌斯等人在元老院的会议厅将恺撒刺杀。
恺撒死后,罗马政坛上又出现了3位重要人物:凯撒的大将安东尼、恺撒的继承人屋大维、骑兵长官雷必达。经几度纵横捭阖之后,3人于公元前43年秋结成政治同盟,史称“后3头政治”。3方协议分治天下5年:安东尼统治高卢;屋大维控制非洲、西西里与撒丁尼亚;雷必达得西班牙;意大利和罗马则由3人共治。至于东方,由于尚在布鲁图和卡西乌斯的控制之中,归安东尼与屋大维处置。这种瓜分统治范围的秘密协议后来由罗马公民大会予以正式批准,他们获得了“建设国家的3头”之衔。从此,这种违反共和原则的“3头政治”具有公开法定的性质。
公元前36年,屋大维肃清了庞培之子小庞培在西西里和撒丁尼亚的势力,又解除了雷必达的军权,至此变成两头对峙。在以后的历史进程中,安东尼被屋大维打败,屋大维成为唯一的巨头,罗马共和国随之灭亡。屋大维成为首席元老,元老院又授予他“奥古斯都”的尊称以后,屋大维又相继获得了卸任执政官的权力以及大祭司长的职务,并获得“祖国之父”的荣誉称号。从此,屋大维集罗马国家的政治、军事、宗教等一切大权于1身。元首制从公元前27年一直延续到公元284年,这1时期被称为早期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