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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二:中古西欧封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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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讲解:

19世纪“西方封建化问题”争论

19世纪西方学术史上的一场非常著名的争论,这场争论就叫做“西方封建化问题”。可以说19世纪的很多历史学家,特别是法国和德国的历史学家,很多人卷入了这场争论。这场争论的实质就是要回答,西欧的封建制度究竟是怎么产生?或者说是通过什么途径产生的?这场争论形成了两大派,一派叫“罗马派”,一派是“日耳曼派”。“罗马派”以法国历史学家为主,他们认为西欧封建制度主要源于罗马社会,特别是罗马帝国后期的社会,比如说罗马的庄园,罗马的隶农都转变成了后来封建制度的基本因素。“日耳曼派”以德国历史学家为主,他们认为西欧的封建制度与罗马社会没什么关系,而主要源于日耳曼人的部落社会。

“封建制度”或者“封建主义”的概念问题

西方学者笔下的“封建主义”这个概念,可以划分为狭义、广义这两大类,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封建主义概念的阐述者在20世纪最主要的代表是比利时的一位学者,叫冈绍夫,而广义封建主义概念阐述者的代表人物是法国学者布洛赫。冈绍夫,有本著作就叫feudalism还没有中译本,而布洛赫的代表作是《封建社会》。狭义封建主义概念简单讲就是封臣制(vassalage)加封土制(fief)。Fief这个词如果大家查字典,可以翻译成采邑,所以封土制也可以翻译成采邑制。

而广义的封建主义概念,就是指20世纪以布洛赫为代表的所阐释的封建主义概念,最简单来讲就是指一种社会类型。布洛赫的代表作呢就是《封建社会》,这本书呢,于2004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译者张旭山。就在这本书的下卷中布洛赫特意强调在这种社会当中人身依附关系是广泛存在的。换句话说,按布洛赫的理解,一个社会从上至下普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那么这就是封建社会。在西方学术界使用广义封建主义的概念人数是少数,多数学者是使用狭义封建主义。而我们今天所讲的,中世纪西欧封建制度,也是这种狭义上的封建制度。

消除主观的方法消除主客观的对立,以达到佛教所谓的“不生不灭”的绝对宁静的“涅槃”境地。而人类社会总是在不断地克服客观的障碍和困难中前进的,我们也应该珍视人的不畏苦、不怕难的奋进精神。

墨洛温王朝与加洛林王朝

克洛维在481年继承父位,成为萨利克法兰克人的军事首领。所以,有一种说法,称481年为法兰克王国的开始。那么,这个国家呢是在一系列的征战中形成的,其中一次著名的战斗是发生在公元486年的苏瓦松之战。这一年,克洛维率领法兰克人从高卢的北部南下,在苏瓦松这个地方,大致上是今天巴黎的北部偏东一点这个位置,与罗马兵团交锋,大败罗马。因为克洛维出生于墨洛温家族,所以历史上把法兰克王国的第一个王朝称为墨洛温王朝。应当说,克洛维是这个墨洛温王朝当中最有作为的一个国君,不仅是因为他武功赫赫,而且有一些行为表明了这个人还是有相当的政治远见。能表明他有政治远见的一个事例,就是在公元496年,他率领3000名法兰克亲兵接受了基督教洗礼,正式皈依基督教。为什么说这个事件能表明他是有政治眼光的,因为他的这个举措表明他同罗马教会实行了一种政治上的联合,自从以后,从宗教的角度来看,克洛维及其他统率的这支法兰克人不是蛮族了不是异族了,此后克洛维在罗马教会的支持下大力扩张。

但,克洛维之后的法兰克王国就进入了政治上比较混乱的时代。克洛维死后他的儿子们按法兰克人旧习瓜分王国,于是分裂兼并战争不断。 到了6世纪之后,法兰克王国大致行成了三个部分,东部为奥斯特拉西亚;东南部称勃艮第;西部叫做纽斯特里亚。三地有时各有国王,有时共拥一主,后期的墨洛温诸王软弱无能,被称为“懒王”。这个时候的实权落到宫相的手里。宫相原是主管王室田产的官吏,进而成为总理国家事务的重臣。他们往往出身地方大贵族,是地方贵族的领袖。732年,宫相查理•马特率兵在普瓦提埃击败进犯的阿拉伯人,力量更为强大。其子丕平于751年在苏瓦松的贵族集会上经公认为国王,从此开始了加洛林王朝的统治。

1.查利马特的改革:

715年丕平二世的儿子,查理•马特继任宫相。这个时候法兰克国家十分危急,内忧外患。内部是法兰克各地贵族在叛乱,外部呢此时的法兰克国家面临着阿拉伯人的进攻,这个时候的阿拉伯人已经扩张到了欧洲,占领了西班牙,然后从西拔牙进攻法兰克王国。所以715年查理•马特上台之后,开始了改革。其中,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进行严格的土地分封,要求受地者必须履行军役,还要承担其他义务。但是土地不能世袭。也就是说从查理•马特开始,就开始明确要求,受封者必须服军役,要求自己的封臣为自己提供重装奇兵,而这种以服兵役为条件,终身占有的土地成为“采邑”。自从,查理•马特之后,封臣通过服军役获取“采邑”,就开始成为西欧社会的一种重要的惯例。

道谛:说明佛教修道的主张和途径,主要是通过八正道,包括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大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从理论上领悟佛陀所宣扬的教义,以提高信徒的宗教智慧。另一方面从静坐中体验佛陀所宣扬的境界,以提高信徒的宗教修养。简单概括就是读书与静坐,我们印象中的佛教弟子或者说和尚们总是读经、打坐,渊源就在这里。

2.丕平献土:

747年,查理•马特之子,矮子丕平成为法兰克王国唯一的宫相。这个时候呢,矮子丕平不在仅仅满足于当宫相,他想当上有实有名的国王。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呢,他开始设法取得教皇的支持。751年丕平三世正式登基称王,建立了著名的加洛林王朝。在矮子丕平正式登基的时候,大主教亲自为他举行了涂油礼。为了报答教皇,丕平率兵进攻威胁教皇的伦巴第人,并将东罗马原从属于拜占庭的拉文那总督辖区,献给了教皇。这个事件称为“丕平献土”,正是这个事件奠定了教皇国的基础。

771年开始,矮子丕平之子,查理开始统治法兰克国家。查理上台之后年年征战,四处扩张。到了800年前后,查理统治下的法兰克王国的版图大致与西罗马帝国的欧洲部分相同,史称“查理帝国”。就在这一年的圣诞节,教皇利奥三世在罗马的圣彼得教堂为查理行加冕礼。814年,拜占庭皇帝表示承认这一称号。所以查理被称为“查理大帝”和“查理曼”(意为“伟大的查理”)。查理不仅是能征惯战的军事家,还是行政、司法、等方面都是有建树的。作为西欧中世纪西欧的基本制度——封建制度也是从加洛林帝国成长起来的,所以加洛林帝国的地位是不能忽略的。正因如此,查理大帝也被称为欧洲之父。

在加洛林王朝时期,采邑制进一步推广,伴随着查理大帝的征服活动,这种制度也推广到了更广阔的地区,分封更加普遍了。并且值得注意的是,到了加洛林王朝时期,采邑在事实上的世袭化也开始普遍了。我们前面讲墨洛温王朝时期的分封和查理马特的改革时期的采邑只能作为封臣终身使用的财产,不能世袭。但是,到了加洛林王朝时期采邑事实上的世袭化开始普遍了。所以严格来讲,可以世袭化的采邑(benefice)就称为封土(feud)。

3.封君封臣制:

早在法兰克墨洛温王朝和加洛林王朝时期,贵族内部已经结成等级关系,即封君封臣关系。但这种制度存在的典型时期是11-13世纪。到了11世纪以后,贵族内部缔结封君封臣关系已经发展出了一整套仪式,简单来说可以归纳两种礼仪,就是臣服礼和宣誓礼。臣服礼大致就是为臣者要脱帽,要下跪,不能佩戴武器并且把双手放入封君的合拢的手掌之中,并说“阁下我是您的人了”。在完成臣服礼之后还要像封君起誓也就是宣誓礼。这样封君封臣的等级关系就确立起来。封君与封臣之间互有权力,互尽义务。

封臣对封君承担的义务有很多,简单概括为三点:1.“效忠”。从消极方面讲,封臣不能做危害封君的事,包括不得损伤封君肢体,不得泄漏他的秘密、出卖他的城堡以致危及他的安全、不得败坏他的声誉、不得损害他的财产,等等。2.“帮助”。这是封臣最主要的也是最重要的义务,包括为封君服军役、向他提供协助金和物资。3.“劝告”。封臣有义务出席封君 召集的会议,提出意见来帮助封君。封君对封臣对义务,主要是“保护”和“维持”封臣,不得伤害后者的荣誉、财产和生命。封君对封臣承担的义务,主要是“保护”和“维持”封臣,不得伤害后者的荣誉、财产和生命。“维持”是指如果封臣能履行军役,那么封君就会给予封臣一块土地,也就是封土。封土是世袭的,所以这种封君封臣关系也是世袭的。西欧封建土地所有制在其法权形态上受到封臣制极大影响,称为封土制,具有等级性及条件性两大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