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示范模仿法
示范模仿法是指教师通过自身的规范化语言,为儿童提供语言学习的样板,让儿童始终在良好的语言环境中自然地模仿学习,有时也可以由发展较好的儿童来示范。具体运用为:
(一)教师的示范语言一定要规范到位,在幼儿园里,教师的语言是儿童模仿的对象,教师说什么,怎样用词和造句,用什么言词来说出自己的感觉,说话时的态度、表情和手势,对别人说话的反应等,都对儿童起示范作用。因此,教师说话时要吐字清楚、发音准确、辅以自然的表情和恰当的手势,运用恰当的音量、语调、速度等,还要使用具体易懂的句式。教师运用规范语言,才能为儿童创设良好的语言环境,成为儿童模仿学习的典范。
(二)教师要把握好示范的时机和力量
语言教育中新的、儿童不易掌握的学习内容,教师要反复地重点示范,如难发准的音,新词句的学习,人物的对话,连贯的讲述,需要儿童作为仿编参照的原词句等,让儿童有意识地进行模仿学习。
(三)教师要恰当地运用“显性示范”和“隐性示范”的手段
语言教育中教师要恰当地处理好“显性示范”和“隐性示范”两种手段的运用,对于教学重点和难点问题,依据儿童语言发展的水平和特点恰当地选用不同的示范方法。
(四)教师要积极观察儿童的语言表现,妥善地运用强化原则
教师要关注在各种活动中儿童的语言表现,善于发现儿童语言发展的差异,给予因材施教,随时鼓励儿童正确的语言行为和习惯,并加以强化。
二、视、听、讲、做结合法
视:是指教师提供形象的讲述对象,如实物、现象、图书、情景表演等,让儿童充分地观察。
听:是指教师用语言描述、启发、引导、暗示、示范等,让儿童充分感知与领会。
讲:是指儿童在感知理解的基础上,充分表达个人的认识。
做:是指教师给儿童提供一定的想象空间,通过儿童的参与或独立地操作活动,帮助儿童充分地构思,从而组织起更加丰富、连贯、完整、富有创造性的语言进行表述。
这四个方面必须有机地结合,具体做法为:教师所提供的语言教育辅助材料,应该是儿童接触过的、较为熟悉的或符合儿童认识特点的;教会儿童观察被讲述对象的方法,给儿童留存一定的观察时间和空间;教师的提问要有顺序性、启发性,帮助儿童构思与表述;根据儿童的语言实际水平,提出不同的表述要求,要求儿童在动手、动脑、动口的学习中获得语言经验。
三、游戏法
游戏法是指教师运用有规则的游戏,训练儿童正确发音,丰富儿童词汇和学习句式的一种方法。具体运用为:根据儿童语言教育目标和内容选择、编制游戏,要求目标明确,规则具体,便于儿童理解,达到训练语言能力的目的,在运用游戏法的同时,可配合使用教具或学具。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应逐渐减少直观材料,可以适当开展纯语言训练的游戏。对于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儿童,可运用游戏法进行重点帮助,使他们在轻松、愉快、饶有兴趣的活动中进行强化训练。
四、表演法
表演法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儿童学习文学作品,以提高口语表现力的一种方法。具体运用为:教师必须在儿童理解诗歌、散文、绕口令等作品内容,并能熟练朗读的基础上,指导儿童准确地运用声调、韵律、节奏、速度等进行诗歌、散文、绕口令的朗诵和表演;教师必须在儿童理解童话、故事内容,熟悉人物对话以及体会角色心理的基础上,指导儿童准确地运用语言、动作、表情等扮演角色,再现故事情节,进行故事表演;鼓励儿童在故事表演中创新内容和增加情节与对话,大胆地发展故事情节,恰当地进行动作设计和人物的心理刻画和渲染;要为全体儿童提供参与表演的机会。
五、练习法
练习法是指有意识地让儿童多次使用同一个言语因素或训练儿童某方面言语技能技巧的一种方法。在儿童语言教育中,口头练习是大量的。具体运用为:明确练习的要求,逐步提高练习的要求;要求儿童在理解内容的基础上,具有独创性的练习,避免简单、枯燥的重复;练习方式应生动活泼,形式变换多样,从而调动儿童练习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