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试题二 答案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10分)

1.属地管辖(属地优越)权

2.不推回原则

3.外交部长

4.代办

5.专员(随员)

二、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国际组织: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及其政府、民间团体或个人根据协议所建立的机构。广义上的国际组织包括政府间国际组织与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狭义上的国际组织仅指政府间国际组织。

2.条约: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根据国际法准则所缔结的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3.战争法:是指以条约或国际习惯为形式,调整战争或武装冲突中交战国之间、交战国与中立国之间的关系以及有关战时人道主义保护、战争罪犯的审判与惩治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4.国际人道主义法:是指有关限制作战手段、方法、武器以及战时保护伤病员、战俘、平民的原则、规则、制度的总体,是战争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目前已被学术界广泛接受并在实践中被普遍适用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主权原则和不损害国家管辖范围外的环境原则、国际合作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预防原则及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2.在1972 年联合国《斯德哥尔摩宣言》中的原则21 就规定:“依照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各国具有按照其环境政策开发其资源的主权权利,同时亦负有责任,确保在它管辖或控制范围内的活动,不致对其他国家的环境或其本国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引起损害。”这就是资源开发的主权原则和不损害国家管辖范围外的环境原则。

3.一方面是国家的权利,即国家按照本国环境与发展政策开发本国自然资源的主权。这项权利来源于国家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也是国际法中的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环境法中的具体适用;另一方面是国家的义务,即各国负有确保在其管辖范围内或在其控制下的活动不致损害其他国家或在各国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的责任。这是对国家环境和自然资源主权原则的一种限制,如果一国因行使主权而对他国造成损害,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国际合作原则是现代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最初由《联合国宪章》第74条所确认。在国际环境法中奉行这一原则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在世界范围内实行环境保护的协同与合作,是随着环境问题的全球化过程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出现的国际环境管理形式,并且这种合作显得越来越紧迫。

四、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

1.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最初是由挪威前首相布兰特朗夫人领导的世界环境与发质委员会于1987 年在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首先提出的。按照该报告所作的解释,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它包括两个重要的概念:一为需要(needs),“尤其是世界上贫困人民的基本需要,应放在特别优先的地位来考虑”。二为限制(limitationa),即“技术状况和社会组织对环境满足眼前和将来需要的能力上施加的限制”。在 1992 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里约宣言》中,对可持续发展作出了进一步的阐述:“人类应享有与自然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成果的生活的权利,并公平地满足今世后代在发展和环境方面的需要”。

2.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发展,其目的是为了增进人类的福利,改善人类的生活质量。第二,要实现发展以满足需要,但同时应当为维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而限制某些行为,不至于因为当代人类的发展而危害满足后代人类发展所需要的物质基础。第三,应当把经济发展与生态的可持续性有机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