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中国的记者到西方一个国家了解该国的小学教育,带来一本中国小学四年级的数学课本,由该国的教师从中抽题让一个班的小学生来做。结果,所有的孩子都不会中国的应用题,因为题太“绕”。大家也不会用除法解,因为老师还没教,只剩下加减法算式题。一位叫汉娜的学生很努力地计算。令中国记者感到非常意外的是,已经是四年级学生的汉娜在做加法题时不是口算、心算或竖式计算,而是在草稿纸上画道儿、数道儿,这和中国幼儿园里用掰手指头的方式算数没什么两样。中国记者由此询问汉娜的老师,而那位老师并没觉得这有什么异常,只是他们习惯于多从直观入手学数学。以汉娜的数学水平,要是在中国上学,即使不被视为弱智,也必定被视为智力低下,由此他的学习生活绝对不可能是快乐的。而汉娜在学校是轻松愉快的,没有人认为她的数学能力有问题。
为什么汉娜在中国记者和本国教师眼里的结果是不同呢?
同学们,运用学到的知识,尝试分析下我们提到的案例。
评价标准不同。对汉娜的数学水平的评价,西方的教师没有用简单的水平高低来评价,而是从汉娜思维方式角度来评价觉得她的数学能力没有问题。而中国教师从是否掌握书本所规定的数学方法来评价。四年级学生还要用掰手指头的方法来计算,对她的评价必然是数学能力低下。
通过对上述案例的分析,你是否掌握了教育评价标准的含义与类型了呢?下面我们进入总结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