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谁是教育的主体这一问题,长期以来直至论。在传统教育派的教育著作和人们通常习惯的观念中,往往都只承认教育者是教育活动的主体,把受教育者看作只是接受教育、被教育者认识和塑造的对象,是教育活动的客体。与上述观点相反,另一派只承认受教育者是教育活动的主体,否认教育者也是教育活动的主体。你是如何理解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的?
就当前的教育理论研究来看, 这个问题仍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有人坚持教学过程应以教师为主体, 有人则认为应以学生为主体, 也有人提出教学过程中师生都是主体,即所谓的 “双主体”。另外,还有人提出教学过程是 “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这些观点和看法都从不同的侧面,在不同的程度上揭示了教育教学过程中师生地位的客观规律。 但就教育过程的本质和教师的作用来说, 在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 教师应处于主要的地位。首先, 教师受社会委托, 担负着为社会塑造新人的使命。教师是社会意志的体现者, 他根据社会的意志和要求来培养人,教师是教育方针、教育计划的贯彻执行者, 教师主导着学生的发展方向和质量规格。因此, 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必然处于主要地位。其次,教育本身是有目的, 有计划的育人过程, 人的发展是在教育过程中靠教育者有组织有计划地系统培养实现的。任何教学大纲、教学 计划和教科书都代替不了教师在培养人当中的作用。另外, 学习过程最重要的特点是以学习间接知识为主的,这也决定了师生关系中教师的主要地位。教师是受过专门的培养训练的社会成人, 不仅具有广博丰富的知识和教学经验, 懂得教育教学规律, 掌握教育教学方法, 而且教师的人格、教育情怀和教育观念更会潜移默化地对学生发生着 响。因此,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只有在教师的指导下, 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最佳的效果。
我们也应看到,教育过程是师生的双边活动过程, 必然也离不开学生的积极主动参与; 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不仅是教师主导作用的内涵之一, 也是衡量教师主导作用发挥程度的重要标志。教育过程作为师生共同活动的过程, 既包括教师教的过程, 也包括学生学的过程。但就教育过程的总体来说,在教与学这两个主体的关系上, 教师的地位是主要的。
通过对上述拓展阅读材料的分析,你是否掌握了有关教师的知识?下面我们进入总结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