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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文字



知识点六:笔顺


笔顺是写字时笔画的先后顺序。独体字和合体字都有书写顺序的问题。汉字笔顺的基本规则是:

(1)从上到下:二、丁、三、早、皂、杂、衰、曼、劳。

(2)从左到右:卜、八、川、州、从、汉、街、辫、班。

(3)先横后竖:十、丰。

(4)先撇后点:又、人、入、八。

(5)先外后内:月、用、甩、冈、同、风、问。

(6)先开门后进入再关门:曰、日、目、四、囚、团、圆。

(7)先中间后两边:小、水、办。

汉字笔顺的补充规则有:

(1)下三包围结构,先内后外:凶、函、凼、豳。

(2)左三包围结构,先上后内再竖折:区、医、臣、叵。

(3)辶廴包围结构,先内后外:造、近、进、建、延。

(4)其他左下包围结构,先外后内:题、起、爬、昶、勉、旭。

(5)上左包围结构,先外后内:厅、质、盾、库、庆、房、屋。

(6)由𠃌勹⺄气等构成外框的上右包围结构,先外后内:刀、司、旬、匍、虱、氧。

(7)由丁弋戈构成,或以弋戈为主件构成外框的上右包围结构,先上后内再右:可、式、戒、武、载。

(8)点在右上角,最后写点:书、犬、我、尤、戈、龙、成、戒、钱、术。

多数字的写法是以上规则的综合运用,如“撒”的笔顺,从部件上看,是从左到右;从“扌”看,是先横后竖,从上到下;从“”来看,则是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先外后内;从“攵”来看,是从上到下,先撇后捺。

关于汉字的笔顺,在文化部、文改会1965年1月发布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和国家语委、新闻出版署1988年3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已经有了具体的规定。国家语委、新闻出版署1997年4月又专门发布了《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在发布的联合通知中指出:“《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是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的基础上形成的,将隐性的规范笔顺变成显性的,列出了三种形式的笔顺。同时,明确了字表中难以根据字序推断出规范笔顺的‘火’、‘叉’、‘鬯’、‘爽’等一些字的笔顺,调整了‘敝’、‘脊’两个字的笔顺。”国家语委1999年10月1日发布、2000年1月1日实施的《GB13000.1字符集汉字笔顺规范》规定了所收的20902个汉字的笔顺规范。按照这个规范,有些字应当特别注意,否则很容易写错。例如,“区”这类左包围结构,要先上、内,后竖折,这类字有“匹、巨、臣、匠、匣”等;“边、延、凶”这类左下包围和下三面包围结构的字,要先内后外,如“边、辽、延、廷、凶、函”等;“厅、司”这类上左和上右包围结构的字,要先外后内,如“厅、历、司、习”等。下面也是笔顺易错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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