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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我国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历史,丰富多彩的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实践,日趋成熟的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理论,构成了中华民族固有的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传统特色,这是我国现代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宝贵财富。但同时也必须承认,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封建的思想文化、伦理道德在家庭教育领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消极因素,直接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不良的影响。在现代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中,充分认识并继承传统中的精华,剔除传统中的糟粕,是十分必要的。
一、中国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传统的精华
我国传统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中具有许多优秀的文化遗产,长期以来为我国很多家庭所传袭和借鉴,成为我国家庭教育的主流,对于我国人才的培养、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当代的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研究与实践中,我们更应该认真总结这些有益的成分,并加以借鉴,为当代的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理论发展与实践指导服务,为当今我国人才培养尽一分力。中国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传统的精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视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对国家、社会的特殊作用
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封建社会严格的等级、门第制度决定了子女是否出人头地,对全家的命运至关重要,于是便形成了中国人凡事以家为重的“家本位”的观念和行为。家庭教育的成功与否,成为家族能否在整个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的重要大事,于是父辈把训教子女视为父母长辈不可推卸的责任,它是家族巩固和兴盛的需要。同时也就认为培养合格的后代,关系着国家政治稳定,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社会意义被看得非常重要。
司马光在《温公家范》中就明确提出家庭教育的社会意义,他援引《礼记·大学》的论述说:“所谓治国必先齐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1司马光把“齐家”作为“治国”、“平天下”的基础,当作关系到国家和社会兴亡的大问题对待,足以说明其重视家庭教育的程度。陈鹤琴在他的《家庭教育——怎样教小孩》一书中,更是深刻指出:“德、智、体三育都从小好好儿学起,那么老大的中国,未尝不可以变而为少年的国家?”2他们都把家庭教育同国家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这是颇有见地的。在重视人的素质培养的今天,家庭教育对人才培养的作用,对社会发展的作用更不应该被忽视,家庭教育必须成为整个教育体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二)提倡德教为先、做人为本的家庭教育观念
中国传统的学前儿童家庭教育,无不把对孩子的行为习惯、品德教育放于首位,认为良好的思想品德是做人、立世的根本,勉子立德、诫子自立、教子孝亲、训子以俭成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培育孩子成为一个有良知、能自立、懂孝道、有责任心的堂堂正正的人是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
勉子立德,就是在家庭教育中重视对子女进行品德教育。东汉著名羟学家郑玄在年届70时写了《戒子益恩书》一文,希望儿子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他说:“咨尔茕茕一夫,曾无同生相依,其勖求君子之道,钻研勿替,敬慎威仪以近有德。显誉成于僚友,德行立于己志,若致声称,亦有荣于所生,可不深念邪!可不深念邪!”3明代杨继盛在遭奸臣陷害时,不忘给儿子写下遗书,“你发愤立志要作个君子,则不拘作官不作官,人人都敬重你,故我要你们第一先立起志来。”4教育他们首先要做品德高尚的人。陈鹤琴则提出了对儿童进行品德教育的九个方面,是教子立德的高度概括。
诫子自立,就是在家庭教育中告诫子孙后代不要依赖祖辈的地位和财产,以自己的努力去争取社会地位,争取前途。唐朝柳砒在《戒子弟书》中说:“余见名门右族,莫不由祖先忠孝勤俭以成立之,莫不由子孙顽率奢傲以覆坠之,成立之难如升天,覆坠之易如燎毛,言之痛心尔宜刻骨。”5《颜氏家训》中也说:“父兄不可常依,乡国不可常保,一旦流离,无人庇荫,常自求诸身耳。”6他们要求子女自立自强,不依靠父辈生活,是有积极意义的。
教子孝亲,就是家庭教育中要教育子女遵循传统的孝道和“父为子纲”的封建道德规范。虽然“孝”是封建道德的重要标志,其中包含了封建的糟粕,但是从正常的家庭伦常关系来说,赡养父母是儿女的道德责任,子女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儿孙孝敬长辈是有积极意义的,其中的积极成分不失为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儒家经典《孝经》把赡养父母作为庶人的重要孝道,指出:“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司马光在《温公家范》中说:“今之孝道,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7宋代袁采在《袁氏世范》中告诫子孙一定要孝敬父母“父母于其子幼时,爱念抚育,有不可以言尽者”,子女即使“终身承欢尽养,极尽孝道,终不能报其少小爱念抚育之恩。”8
训子以俭,就是在家庭教育中要求子女将勤奋俭朴作为美德,不要奢侈腐化。司马光在《训俭示康》中说:“众人皆以奢靡为荣,吾心独以俭为美”,专门对儿子进行勤俭的家训教育,他引用鲁国大夫御孙的话:“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并告诫子孙:“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9陆游在他的《家训》中,教育子孙要勤劳俭朴,希望他们走务农的道路。朱庆澜在《家庭教育》一书中也说:“不勤不俭不但害小孩的志气,而且害渠的身体;不俭不但教小孩眼前枉使几个钱,并且教他将来受不尽的苦。”10
(三)主张爱而有教、及早施教的教子理念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是在具有血亲关系的人之间进行的,特别是长辈对幼辈进行的,天然的关爱心态容易产生出对子女的娇惯溺爱,特别是忽视对孩子早期的严格要求。我国传统的家庭教育历来主张对子女的教育要从严、从早,娇惯、溺爱孩子对他的成长非常不利。
父母要通过正确的教养态度和严格的教育方法体现对孩子的真爱,使家庭教育取得好的效果。孟母以她“断机教子”等行为树立了家庭教育严格教子的典型:《颜氏家训》中也明确提出在家庭教育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娇惯溺爱子女,“吾见世问,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恣其昕欲,宜戒反奖,应诃反笑,至有识知,谓当法尔。”认为身为父母只知爱,不知教,是害了子女,要“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效矣。”“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11只有严格要求才是真爱。司马光在《温公家范》中还强调说:“为人母者,不患不慈,患于知爱而不知教也。古人有言:‘慈母败子。’爱而不教,使沦于不肖,陷于大恶,人于刑辟,归于乱亡,非他人之败也,母败之也。”12 他们已经认识到,历来有成就者,大都受到了严格的教育,因此大力提倡家庭教育中的爱而有教,这在当今社会仍不失为一条家庭教育的重要原则。
父母还要树立对孩子及早教育的思想。从先秦时期起,中国就有了实行胎教的记载;西汉贾谊的《新书·胎教》和《大戴礼记·保傅》中,总结记载了他自己做太傅的经验和先秦时期有关胎教的情况,韩婴在《韩诗外传》中记载了孟轲母实行胎教之事,刘向在《列女传·周室三母》中,记述了周文王之母实行胎教的情形;东汉王充在《论衡·义命》篇中也谈到了孕妇内心活动是影响胎儿发育的重要因素的胎教问题;唐宋以后,相继有一些医学家论述、记述了胎教问题,隋末唐初医学家孙思邈就在《千金要方·养胎论》中全面阐述了他的胎教思想,强调孕妇要“调心神,和性情”;至清末,胎教理论更加完善,康有为在他的《大同书》中更是提出,外界事物对孕妇及胎儿发育影响重大,主张由国家设立“人本院”,凡怀孕妇女“皆应人院”,以免感于恶物,影响胎儿。这些充分表明我国古人对胎教的重视,已将胎教作为家庭教育的起点和重要内容。
同时,还要特别强调后天对孩子的早期培养和教育。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主张家庭教育抓得越早越好,尽管不能像圣王家庭实行胎教,也应当:“凡庶纵不能尔,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他认为:“人生幼小,精神专利,长成以后,思虑散逸,固须早教,勿失机也。”13“人在年少,神情未定”,有很强的可塑性,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品德习惯和接受知识。司马光在《温公家范》中认为抓紧早期教育对人的一生成长都是很有益的。他说:“古有胎教,况于已生?子始生未有知,固举以礼,况于已有知?故慎在其始,此其理也。”14并指出了忽视早期教育的后果:“俟其长而教之,是犹养恶木之萌芽,日俟其合抱而伐之,其用力顾不多哉。又如开笼放鸟而捕之,解缰放马而逐之,曷若勿纵勿解之为易也。”15从防微杜渐的高度论述早期教育的重要性,是非常深刻的,特别是对加强现今我国独生子女的早期教育启迪很大。
(四)强调家庭的环境教育和长辈的榜样示范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贯穿于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时时处处,中国自古以来的家训、家范,都非常强调家庭环境、家庭风气对子女的影响,而良好的家庭环境和家庭风气与家庭中长辈的榜样示范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父母注重环境的教育作用、注重以身作则,就会为孩子的成长提供良好的基础。
“孟母三迁”造就了古代圣人孟轲,成为家庭教育中重视环境对子女影响的典范。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说:“人在年少,神情未定所以款狎,熏渍陶染,言笑举动,无心于学,潜移默化,自然似之。”16 强调了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周围环境对人成长的作用。朱庆澜先生专门提出要注意“家庭的气象教育”,认为家庭环境、风气,比说教影响作用还要大,他形象地说道:“气象就是样子,家里是个什么样子,小孩一定变成什么样子。家庭气象,好比立个木头,小孩好比木头的影子。木是直的,影一定直;木是弯的,影一定弯曲,一点不会差的。”17因此要搞好家庭教育,首先要治好家,使孩子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良好的环境主要来自家庭中长辈的营造,来自长辈的榜样示范。《颜氏家训》中强调:“夫风化者,自上而行于下也,自先而施于后者也。是以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弟不恭。”18指出了上行下效,先施后学这样的家庭教化的作用对儿童影响极大。司马光提出了他“尝示以正物,以正教之”的观点,告诫做父母的“夫习与正人居之,不能不正,犹生长于齐不能不齐言也。习与不正人居之,不能不正,犹生长于齐楚,不能不楚言也。”19主张儿童自幼要经常看到的正面榜样。朱庆澜对长辈的以身作则也有精辟论述:“无论什么教育,教育人都要将自己身子做个样子与学生看。不能只凭一个口,随便说个道理,学生就会信的。”他还告诫人们:“做父母的,要禁止儿女不要做那样的事,总要自己不去做;要教儿女做那样的事,总要自己先去做。”20他认为这是家庭教育的“根本性”。他们都主张要时时、处处、事事给孩子做出好榜样。
二、中国传统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中的消极因素
我国封建社会的思想文化,带有与小农生产相适应的保守性和与强权政治需要相结合的封建专制主义的特点,在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中也有明显反映,这就使传统的家庭教育理论与实践无不存留有糟粕,它们顽固地侵蚀了人们的思想,形成了固定的模式,因而长期以来禁锢中国家庭教育的观念,误导中国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实践,严重影响了我国人才培养的质量。今天,我们只有认识到家庭教育传统中的这些消极因素,认真分析其产生的根源和对培养人才的危害,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理念,彻底抛弃这些消极因素的影响,真正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中国传统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中的消极因素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和认识。
(一)“家长”专制的家庭教育制度
“父为子纲”是中国封建社会亲子关系的道德规范。家庭中一般由最高辈分的男子作为“家长”,拥有全家的经济生活大权,居于支配地位,掌握全家人的命运。因而传统的家庭教育,就是长辈、特别是“家长”对晚辈的教育,“家长”是教育者,晚辈是受教育者,形成“家长”专制的家庭教育制度。
这种家庭教育制度,非常强调子女向父母应尽“孝”,父母特别是“家长”在家庭中具有绝对权威,子女必须绝对服从,没有任何的思想自由,否则就是不孝之子。朱熹在《童蒙须知》中认为:凡为人子弟,须要常低首听受,不可妄自议论,长上检查或有过失,不可便自分解。《弟子规》中认为: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这种家庭教育制度,致使“家长”对子女的教育带有强烈的自我随意性,完全凭家长的意志行事,可以采取包括体罚在内的任意教育方法,甚至出现“不打不成材”、“棍棒之下出孝子”的家庭教育经验总结。完全无视子女的人格尊严。
与封建强权政治密切联系的专制家庭教育制度,使家庭教育成为“家长”意志的教育,出现“家长”本位的教育模式。这种教育,将严重制约子女身心的发展,扼杀他们的创造精神和健全个性,不可能造就民主的家庭氛围,与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相违背,对于家庭中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和创设和谐幸福的家庭生活极为不利。
(二)封建“纲常”为中心的家庭教育思想
中国传统家庭教育是在封建的“三纲五常”指导下实施的教育。其教育的思想内容无不带有浓烈的封建主义色彩,如:“孝道教育”,将正常的尊敬长辈的伦理道德绝对化,以孝道立教,培养在家孝敬父母,出门和睦乡里,为官忠于上司乃至天子“君父”的“忠臣孝子”。元代专门编成实施孝道最著名的教材《二十四孝》,选编了虞、周、汉、魏、晋、唐、宋等各个朝代的孝子24人,“孝感动天”的虞舜;“鹿乳奉亲”的剡子;“亲尝汤药”的汉文帝刘恒;“为母埋儿”的郭巨;“卖身葬父”的董永;“怀橘遗亲”的陆绩;“扇枕温芩”的黄香;“哭竹生笋”的孟宗;“卧冰求鲤”的王祥;“扼虎救父”的杨香;“恣文饱血”的吴猛;“弃官寻母”的朱寿昌等,作为人们效仿的榜样,把不孝父母作为人们最大的、不可饶恕的罪过。根本目的是要教化人们心甘情愿地成为封建制度的“顺民”。又如:“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男尊女卑”、“明哲保身”等思想,《太公家教》中要求:言不可失,行不可亏。他离莫远,他事莫知……忿能积恶,必须忍之,心能造恶,必须戒之。口能招祸,必须慎之。见人善事,必须赞之。见人恶事,必须奄之……
这些思想观念是中国封建社会以家作为天下之本,以小农经济作为社会生活重心的产物。它贯穿于我国传统家庭教育的实施中,将家族利益放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将子女视为家庭的私有财产,这种小农意识的思想观念成为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指导思想,将会严重影响家庭教育的成效。它只能培养谨小慎微、自私狭隘的封闭式人物,我们今天要培养具有宏图大志、视野宽广的现代化人才,必须坚决地摈弃这些封建的思想观念。
(三)狭隘保守的家庭教育教养方式
中国传统的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以传统的理想人格模型来养育和引导教育下一代,以“家长”意志为子女规划发展道路。孩子在襁褓之中就被紧绑四肢,希望他们长大成人后能循规蹈矩,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往往也以是否顺从、听话衡量好坏,为了使子女听话不出乱子,长辈要么施以严厉的体罚以示训诫,要么给予过多的关爱以示保护,孩子总是在父母的羽翼下生活,按照父母规划的道路成长,导致孩子依赖心理强、独立能力弱,抑制了子女的探究欲及创造性,培养了拘谨、顺从、安分守己的后代。这是完全违背现代人才培养理念的。
长期封建社会文化背景所形成的中国传统学前儿童家庭教育观念根深蒂固,精髓的思想观念成为我们的至宝,指导着无数家庭的家庭教育取得成果,培育出无数杰出的人才;但一些陈腐的思想观念依然禁锢着人们的头脑,甚至成为家庭的价值观念来教育子女,如:“重男轻女”的“生育观”,“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教子观等,成为我们培养人才的障碍。
必须对我国传统的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理论与实践加以认真地总结和分析,吸取其中精华为现代学前儿童家庭教育所用,剔除其糟粕,才能形成与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理论体系,实现我国家庭教育的科学化,提高民族素质,达到富国强民的目的。
1司马光《温公家范·序》,刘湛秋主编《中华家教读物》,黄山书社2000年,第140页。
2陈鹤琴《家庭教育——怎样教小孩》,赵忠心编著《中国家教之道》,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年,第394页。
3郑玄《戒子益恩书》,赵忠心编著《中国家教之道》,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年,第83页。
4杨继盛《父椒山谕应尾应箕两儿》,赵忠心编著《中国家教之道》,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年,第216页。
5柳砒《戒子弟书》,赵忠心编著《中国家教之道》,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年,第64页。
6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第八》,刘湛秋主编《中华家教读物》,黄山书社2000年,第59页。
7 司马光《温公家范·子(上)》,刘湛秋主编《中华家教读物》,黄山书社2000年,第17l页。
8袁采《袁氏世范》,刘湛秋主编《中华家教读物》,黄山书社2000年,第259页。
9司马光《训俭示康》,赵忠心编著《中国家教之道》,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年,第184、185页。
10朱庆澜《家庭教育》,赵忠心编著《中国家教之道》,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年,第328页。
11颜之推《颜氏家训·教子第二》,刘湛秋主编《中华家教读物》,黄山书社2000年,第18、20页。
12司马光《温公家范·母》,刘湛秋主编《中华家教读物》,黄山书社2000年,第163页。
13颜之推《颜氏家训·教子第二》,刘湛秋主编《中华家教读物》,黄山书社2000年,第18页。
14司马光《温公家范》,赵忠心编著《中国家教之道》,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年,第161页。
15司马光《温公家范·父》,刘湛秋主编《中华家教读物》,黄山书社2000年,第158页。
16颜之推《颜氏家训·慕贤第七》,刘湛秋主编《中华家教读物》,黄山书社2000年,第53页。
17朱庆澜《家庭教育》,赵忠心编著《中国家教之道》,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年,第304页。
18颜之推《颜氏家训·治家第五》,刘湛秋主编《中华家教读物》,黄山书社2000年,第29页。
19司马光《温公家范·父》,刘湛秋主编《中华家教读物》,黄山书社2000年,第160页。
20朱庆澜《家庭教育》,赵忠心编著《中国家教之道》,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年,第299、3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