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上述讲解我们已经对学前教育行政的相关内容已经有了一定了解,现在我们来进行归纳总结:
教育行政一般概述
教育行政的概念
行政(狭义的行政是涉及国家政务的管理活动,与国家政权直接相关。广义的行政是对公共事务的管理。)也是一种管理活动。教育行政是指教育领域的行政管理,即国家权利机关为实现一定的目的,对各级各类教育进行组织管理和领导的行政活动。
教育行政的特点:1.政治性 2.教育专业性
教育行政的作用
1.权利方面的限制作用,特制教育行政主体的权威性以及对客体的行为限制和制约性等。行政主体的权力作用主要是通过行政指令的方式与教育立法等体现的。
2.非权力方面的促进作用,指教育行政主体通过教育督导、教师培训、信息服务或教育经费划拨对行政客体在教育工作中的技术、专业等方面的指导和建议,或财力支持等。
学前教育行政
学前教育行政是指在教育行政管理中,以幼儿教育领域的行政管理为基本内容的行政活动。
教育行政体制
教育行政体制是一个国家的教育行政组织系统,是国家对教育的领导管理的组织结构形式和工作制度的总称。主要由教育行政组织结构的设置和各级教育行政机构的设置和各级教育行政机构的隶属关系,及其相互间的职权划分等构成。
我国的教育行政体制
我国的教育行政体制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体制。
我国幼教事业发展方针
我国幼教事业发展方针是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发展幼儿教育事业。
1.发展幼儿教育必须坚持多渠道(多渠道是指办园途径的多元化,可以是政府、单位、群众、公民个人举办等);
2.幼儿教育的组织形式要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以正规教育机构为主,尝试发展各种多样的幼儿活动站、巡回辅导站、“大篷车”等非正规教育形式。
我国幼教行政体制与管理的原则
结合我国国家对各级各类教育管理的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体制,需要遵循“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具体实施需要注意:
1.幼教管理地方化。
2.幼教管理社会化。
通过对上述知识的学习,同学们对知识已经有了一定的掌握,接下来我们进入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