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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老解放区的学前教育



知识点二: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保育院制度


一、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及其分会的成立

抗日战争爆发使得许多儿童流利失所甚至成为失去父母的孤儿。为抢救民族后代,培育无家可归的难童健康成长,经中国共产党联合各党派与各界知名人士发起于1938年3月10日在武汉成立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该组织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下国共两党合作的产物。宋美龄为理事长并推选出国共两党和无党派的社会知名爱国妇女56人任理事。全国各省市、陕甘宁边区、香港和南洋群岛相继成立20多个分会,抗战8年先后公建立53所战时儿童保育所,收容保育3万多名少年儿童。

二、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保育儿童的决定

1941年1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儿童保育作为中心工作。同年又颁发了《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保育儿童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的主要内容有:

(一)建立管理(保育行政)组织 在边区民政厅设保育科,各县市政府第一科添设保育科员一人,区县政府内添设保育员一人(暂由乡妇联兼任),专司孕母、产妇、儿童的调查、登记、统计、卫生奖励、保护等工作。

(二)保育人员的训练 规定边区民政厅卫生处应协同民政厅保育科于1941年3月前办保育人员训练班。抽调文化程度较高 之男女六十人,给以短期之训练。使其明了产妇卫生、助产接生、儿童保育等基本知识。毕业后,派到各县设办短期训练班,使得1941年内边区每一个乡均有一个以上脱离生产的保育员。

(三)建所的具体条件 一个机关团体学校有婴儿五人以上者,应设立托儿所;五人以下者,可和数单位共设托儿所;不足五人又无单位合设者,设窑洞安置婴儿,并对窑洞的安全、卫生提出了要求。

此外《决定》还对孕母、产妇的保健待遇,保姆的待遇等做了十分具体的规定。 该《决定》是继《托儿所组织条例》之后革命根据地的又一重要学前教育法规文件,它对抗战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的学前教育都具有极大地推动作用。

三、多种形式保育机构的建立与发展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间,不仅学前教育机构的数量和规模有所增加,其机构类型也有多种:

(一) 寄宿制的保育院、托儿所,如陕甘宁边区第一保育院。一般设在环境较完备的后方,由边区政府主办并承担费用,设备较完善,也有较严格的保教制度。招生对象是前方将士子女和烈士遗孤、难童及部分后方机构干部子女。

(二) 单位日间托儿所,如陕甘宁边区机关托儿所。这类托儿所规模小,只收托本单位人员子女,经费由本单位自理,孩子在托时间与母亲上班时间相同。

(三) 母亲变工托儿所、哺乳室。这类机构设在机关、学校、工厂、田间,其不足之处在于缺乏保教人员, 每日抽调几名母亲负责管理,轮流值班。

(四) 化整为零的托幼组织,一般分布于敌后解放区。根据形势的需要,化整为零,三三两两分散在人民群众家中。托儿所负责人和保教人员经常化装成货郎或亲戚,定期到老乡家探望孩子、送粮、送钱。待情况稍稳定才把孩子集中在一起。

(五) 小学附设幼稚班(园)。招收5到6岁的幼儿,实施半年或一年的学前教育,然后入小学一年级,相当于学前班,经费主要由家长负担。

总之,老解放区的学前教育机构从无到有,不仅是数量的发展,而且用灵活多样的办园形式实践着“一切为孩子,把方便留给母亲,把困难留给自己”的信念。真正做到解除父母的后顾之忧,保护和培育革命后代。

四、老解放区保育院的教育与教学

(一) 学前教育的目的

老解放区的学前教育始终以保育儿童身体、培养儿童良好习惯、发展儿童智力为目的。并且,他们并能根据形势的发展,使教育目的更为明确。

(二) 婴幼儿的保育

保育儿童健康是保育院的首要工作。当时的环境、物质状况及医疗条件的限制,婴幼儿的生命及健康受到很大威胁。为此有的保育院还明确提出“保育为主、教育为辅”的方针。要求从各方面保证孩子的健康。

(三) 婴幼儿的教育

老解放区学前教育实行保教合一的原则,也十分注重对婴幼儿的教育。教育内容主要如下:

1.注重品德教育。品德教育原则有:(1)热爱儿童。(2)随机教育,在孩子一日生活中随机进行。(3)坚持儿童的立场。(4)坚持正面教育。

2.关注智育发展。老解放区的学前教育不仅重视知识教育,也强调智力发展。在教学内容方面从孩子的生活中选择自然、社会、卫生等方面的内容。其科目有常识、唱歌、游戏、故事、手工、自由画、跳舞、体操、自由发表意见、识字、识数等。

请同学们继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