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由主义保育思想的发展
20世纪初,儿童中心主义教育思潮在欧美兴起。日本一些受西方影响的人士提出了与西方新教育呼应的自由主义保育思想。
(二)《幼儿园令》的制定
1926年4月22日,文部省制定了日本第一部《幼稚园令》。
1.地位
这是日本学前教育史上第一部较为完整而又独立的法令,标志着学前教育逐渐趋于制度化而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2.内容
首次明确了幼儿园在日本教育体制中的位置;规定幼儿园是为父母都从事生产劳动、无暇进行家庭教育的阶层的幼儿而设的保育机构;规定幼儿园以保育幼儿身心健康、培养善良性格、辅助家庭教育为目的;还规定了幼儿园园长和保姆的资格,要求提高他们的待遇和地位;
(三)学前教育机构的发展
1、幼儿园
1876年直到20世纪初,公立幼儿园在日本幼儿园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1909年私立幼儿园数量开始超过公立幼儿园。
原因:
一是私立幼儿园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在资金筹备依靠自己。
二是它受社会观念的干扰较小。
2、托儿所
在幼儿园更多为富裕阶层子女服务的同时,托儿所(有的称保育所)则承担起收容贫民幼儿的任务。
(一)幼儿园教育大纲的制定与修改
1964年,为配合“人才开发”政策,文部省再次修订并颁布了《幼儿园教育大纲》。 大纲将幼儿教育的内容系统化,概括为六个方面:健康、社会、自然、语言、音乐韵律、绘画手工,并对每个方面都提出具体目标,并要求全部予以执行。
1989年3月15日,文部省根据60年代以来社会生活的变化、科技的进步及幼儿教育的发展,日本又颁布了一个新的《幼儿园教育大纲》。
该大纲依据“幼儿园教育是通过环境进行的”的道理, 规定幼儿园教育的基本原则是:努力促进幼儿的主体性活动;以指导游戏为中心。
(二)幼保一体化的进展
幼保一体化,就是要求幼儿园和保育所在制度上实现一体化。日本的幼儿园及托儿所(保育所),由于历史的原因形成了两个系统(或称双轨制)。
目前,保育所与幼儿园仍存在着差别:
(1)分属不同部门领导。
(2)招收对象:幼儿园为3-6岁幼儿;保育所则为0-6岁婴幼儿。
(3)入学时间:幼儿园为每年4月,实行学年制,有寒暑假;保育所则随时可以入学,无寒暑假。
(4)保育时间:幼儿园每天是4小时,保育所每天为8小时;
(5)保育所受公费补贴较多,收费低廉;幼儿园受公费补助少,收费较贵(但有些幼儿园对低收入家庭亦有减免规定);
(6)在教育水准上,保育所比幼儿园仍低一档次。
(三)幼儿教育师资的培养
日本是一向重视幼教师资的培养。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由“保姆” 转化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教谕”、“助教谕”。 与小学教师是同级人员。
1.培训机构
有各部、道、府、县开办的保姆养成所、短期大学和大学(数量不多)。另外,有的高中也设有保育课程。
2.培训内容
基本上与幼儿园教师培训内容相同,只是在专业科目上有其独到之处(如开设社会福利、儿童福利、养护原理、小儿保健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