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革命初期至20年代末学前教育的发展
1917年11月20日,教育人民委员部发表了《关于学前教育的宣告》, 指出:苏维埃共和国的学前教育制度是整个学校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儿童的公共免费教育,从儿童的初生时期开始。
1918年10月16日,苏维埃政权颁布的《统一劳动学校规程》规定:在统一学校中(包括幼儿园),对所有6-8岁儿童实行统一的、免费的幼儿园义务教育。
1919年3月举行的第八次俄共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纲,规定了苏俄学前教育的两大任务:
(1)儿童的公共学前教育是学校教育事业的基础之一,必须按照儿童的年龄特征来实现儿童的全面发展和共产主义教育的任务;
(2)为了改善公共教育和使妇女们获得解放而立即设立学前教育机关,如托儿所、幼儿园和托儿站等。
(二)30年代至卫国战争时期学前教育的发展
30年代苏联幼儿教育的发展突出表现在学前教育机构网的急剧增长以及学前教育工作质量的提高。
(一)托幼一体化 1959年5月21日,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公布了“关于改革学前教育制度的决定”。 该决定指出,改革的重点是宣布在全苏建立将托儿所和幼儿园合并的统一学前教育机构,并将其正式命名为“托儿所——幼儿园”; 将“托儿所——幼儿园”的管理和监督权统一于各共和国的教育部; (二)《幼儿园教育大纲的修订》 苏联1962年制定了《托儿所——幼儿园统一教学大纲》,堪称世界上第一部综合性的婴幼儿教育大纲。 之后经过历次不断的修正与完善。 (三)《学前教育构想》的制定 1989年,苏联国家教育委员会通过决议,批准了《学前教育构想》。《构想》指出了新的、个性定向式教育策略的基本特征。 1989年,苏联国家教育委员会通过决议,批准了《学前教育构想》。《构想》指出了新的、个性定向式教育策略的基本特征。 第二, 要求根据当代世界尤其是苏联心理学及教育科学研究的新成就,来改革学前教育体系; 教师应努力掌握相关的现代科研成果。 第三,改善儿童的生活条件和幼儿园教师的工作条件,保证儿童教育的各个领域的协调性。 第四,彻底改变培训教育工作干部的性质及学前教育单位和管理机构的财政条件。 第五,确立多种形式和类型的学前机构并存的原则,以发展学前教育。 第六,实现教育过程中家庭教育与公共教育的协调一致。 为了将《学前教育构想》所包含的思想具体化,还相关具体文件。但由于苏联于1991年底解体,有关构想及文件未能完全拟定出来或付诸实施。 (四)学前教育机构的类型 1、“托儿所——幼儿园” 与美国等西方国家幼儿园相比较,苏联的在实施上的特点是:托儿所与幼儿园相统一,儿童在园时间长,可长达12小时; 儿童集体活动时间比较多,如作业、散步、劳动、空气浴、日光浴都是集体进行; 儿童从3岁开始每天有固定的作业时间; 4岁以上有值日工作,5岁以上有自我服务性劳动和园地劳动,从最简单的劳动入手,以从小培养儿童劳动观点和劳动习惯。 2、特殊儿童幼儿园 是一种专门为聋、哑、盲或智力落后、身体有缺陷的儿童设立的幼儿教育机构,为他们进入特殊学校学习作准备。 3、体弱儿童幼儿园 专门招收体弱多病的幼儿,对他们进行细心的照顾和健身护理,其伙食标准比普通幼儿园高。任务是增强幼儿体质,有效降低发病率。(五)学前教育师资的培训 1.教育特色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设有实践训练课,并组织学生见习、实习。 2.学习内容 包括掌握较深的专业知识,如学前教育学、儿童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园各种教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