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中国文化与文学已经开始了在民族存亡背景上的外部与内部双重的现代化努力。许多观念的现代性变革,在1898年前后发生。
甲午战争失败以后,忧国忧民的知识分子的民族危机感和救亡图存的意识日益强化,这对民族文化产生了重大影响。严复的译书将西方19世纪现代思潮的一部分介绍到中国,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标举进化论思想的《天演论》。中国知识分子开始以近代科学的眼光来思考民族命运,从人类世界发展的历史中,看到了古老中华民族正面临被淘汰的危机,于是有了强烈变革的要求,有了追随日本明治维新的想法,有了学习西方工业化国家的自觉。梁启超在《五十年中国进化概论》(1922)中指出:“近五十年来,中国人渐渐知道自己的不足。第二期,是从制度上感觉不足。第三期,是从文化根本上感觉不足。”第二期的时间“从甲午战争到民国六七年”与中国文化的现代化先导期基本一致。
第一,社会体制对从事文学活动的报刊经营者的基本保障。晚清王朝尽管在新政措施上左右摇摆,但是在社会压力下还是颁布了一系列有利于文化生产的法律。1906年的《大清印刷物件专律》,1908年的《钦定宪法大纲》,规定给予臣民言论、著作、出版等有限自由;1910年公布《著作权章程》;1911年颁布《钦定报律》,同年《大清民律草案》完成,虽未及公布,但它是民国初年暂行民法典的蓝本。辛亥革命后,《临时约法》更是明确规定:“人民有著作、言论、刊行、机会、结社之自由”,并且先后颁布了《出版法》《著作权法》《著作权法注册程序及规费施行细则》,这些法律从制度层面保障了促进了现代文化事业的发展。
第二,报刊和书籍等现代出版业的勃兴。维新时期发生作用的报刊传媒,在清末十年里形成了相当的规模,在民国更大步的前进。从1901年到1921年的20年里,报刊、杂志就创办过27种(含报纸一种),1840到1911年间出版的小说(含译本)两千余种,为文学的现代化发展准备了充足的外部条件。报刊编辑在栏目、体裁、题材、主题上都追求对普通民众的影响力,以保证销售、刺激文学的发展。报刊繁荣与政治的封建色彩褪减及文学的现代化同步进行着。从1904年起,出版重心已经转移到民营出版业。与官办和教会出版事业不同,民营出版业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受制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它与大众的文化需求保持着联系,从而决定了现代出版业的大众性和平民化特性。它给以具有现代化思想的独立知识分子为主、进行文学创作的人提供了公共空间,为文学的现代性发展创造着机会。这种出版情况一致延续到1949年。
第三,现代社会分工在文学创作队伍方面率先实现。1905年废除科举的新政措施将传统读书人抛到了独立知识分子的境地,另一批知识分子从“仕途经济”圈退出,也转入了自由撰稿人行列;上海、天津等现代都市在形成过程中为独立知识分子提供了空间,一些接受新式教育的人与上述两种知识分子一起活跃在文学领域。其中晚清四大小说杂志的编辑者和主要撰稿人梁启超、李伯元、曾朴、徐念慈、黄摩西等即是代表。
在报刊传媒繁荣出版业平民化和自由撰稿人队伍出现的基础上,文学接受机制也发生了变化。朝廷的策论文变为报刊上的自由论述,小说由对说书人叙述表演的欣赏变成了对阅读的理解。文学接受者的队伍随着维新、立宪、革命的发展而日益扩大,同时伴随着社会思潮的迅速更新、市场机制的调节,文学接受者也唯新是鹜,推动者文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