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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本假设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时间、空间环境等所作的合理设定。会计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是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
在会计主体假设下,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反映企业本身所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明确界定会计主体是开展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工作的重要前提。
首先,明确会计主体,才能划定会计所要处理的各项交易或者事项的范围。在会计工作中,只有那些影响企业本身经济利益的各项交易或事项才能加以确认、计量和报告,那些不影响企业本身经济利益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不能加以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核算中涉及的资产、负债的确认,收入的实现,费用的发生等,都是针对特定会计主体而言的。
其次,明确会计主体,才能将会计主体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会计主体所有者的交易或者事项以及其他会计主体的交易或者事项区分开来。会计主体观念认为企业的经济活动应独立于企业投资者自身的活动。这就要求会计核算应当区分自身的经济活动与其他企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区分企业的经济活动与企业投资者的经济活动。企业的会计信息涉及的只是企业主体的活动,即不反映企业投资者或所有者的经济活动,也不核算其他企业或其他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例如,企业所有者的经济交易或者事项属于企业所有者主体所发生的,不应纳入企业会计核算的范围,但是企业所有者投入到企业的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的利润,则属于企业主体所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纳入企业会计核算的范围。
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来讲,法律主体必然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法律主体,应当建立财务会计系统,独立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它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而一个会计主体可以是企业中的一个特定的部分,如企业设立的事业部等;也可以是几个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如企业集团编制合并报表所依据的便是由若干子公司和母公司组成的合并主体,而它不是法律主体。
(二)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不会进行清算。明确这一基本假设,就意味着会计主体将按照既定的用途使用资产,按照既定的合约条件清偿债务,会计人员就可以在此基础上选择会计政策和估计方法。会计核算上所使用的一系列方法都是建立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的,否则,许多公认的会计处理方法将缺乏存在的基础以至无法采用。例如,只有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才能对所拥有的固定资产等按照历史成本计价。
当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任何企业都存在破产、清算的风险,也就是说,企业不能持续经营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因此,需要企业定期对其持续经营基本前提作出分析和判断。如果可以判断企业不能持续经营,就应当改变会计核算的原则和方法,并在企业财务报告中作相应的披露。如果一个企业在不能持续经营时还假定企业能够持续经营,并仍按持续经营的基本假设选择会计核算的原则和方法,就不能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
(三)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划分为若干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据以结算盈亏,按期编报财务报告,从而保证及时提供有关的财务信息。根据持续经营假设,一个企业将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持续经营下去。要想最终确定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只能等到企业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部结束时。但是,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国家财税部门等方面为了及时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需要企业定期提供有助于投资、信贷决策与税款征收的财务信息。因此,就必须将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划分为若干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分期确认、计量和报告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会计分期假设下,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年度和中期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会计分期的划分对于确定会计核算程序和方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由于产生了会计期间,才产生了当期与以前期间、以后期间的差别,出现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才使不同类型的会计主体有了记账的基准,进而出现了应收、应付、折旧、摊销等会计处理方法。
(四)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以货币计量,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过程中选择货币作为基础进行计量,是由货币本身的属性决定的。货币是商品一般等价物,是衡量一般商品价值的共同尺度,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和支付手段等特点。其他计量单位,如重量、长度、容积、台、件等,都只能从一个侧面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无法在量上进行汇总和比较,不便于会计计量和经营管理。因此,为全面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有关交易、事项,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选择货币作为计量单位。但是,统一采用货币计量也存在缺陷,例如,某些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因素,如企业经营战略、研发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往往难以用货币来计量,但这些信息对于使用者决策也很重要。为此,企业可以在财务报告中补充披露有关非财务信息来弥补上述缺陷。
在我国,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这些企业在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时,应当折合为人民币反映。我国在境外设立的企业,一般是以当地货币进行会计处理,当这些企业向国内报送财务报表时也必须折合为人民币。
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权责发生制基础是指,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权责发生制基础主要从时间选择上确定会计确认的基础,其核心是根据权责关系的实际发生和影响期间确认企业的收支和损益。根据权责发生制基础进行收入与成本、费用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真实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它是以收到或者支付的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等的依据。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会计除经营业务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大部分业务都采用收付实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