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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已经学完了本章所有单元的有关知识。下面由老师把你学过的知识要点归纳一下。
单元一 金融资产及其分类
一、金融资产的内容:
1.金融工具: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国际会计准则第三十二号,1995.3)
形成一个主体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另一个主体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修订的IAS32,2003.12)
金融工具:基础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
2.金融资产: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贷款、股权投资、债券投资等资产;
(1)金融资产:现金;从另一个企业收取现金或另一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另一个企业交换金融工具的合同权利;另一个企业的权益工具。
(2)金融资产区别于其他资产:金融资产强调的是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现时权利,比如应收账款;而其他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只能代表未来获得现金流量的机会,而并非现实权利
3.金融负债:应付款项等;
(1)金融负债是指向另一个企业交付现金或另一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在潜在不利的条件下,与另一个企业交换金融工具的合同义务。
(2)强调的是现时义务;区别于售后保证服务
4.权益工具:普通股、认股权证等
5.金融工具的特征:能够为企业提供近期或远期的现金流量
二、金融资产的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
A)持有目的:短期持有,以赚取差价为目的;活跃市场上有报价,公允价值计量;
B)种类:股票、债券、基金等
(2)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满足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条件,但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1)特征:
A)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B)活跃市场上有报价,即公允价值计量;
(2)种类:国债、金融债券等
3.贷款和应收款项: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1)特征: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
(2)种类:金融企业贷款和债权;非金融企业应收款项、债权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特征:活跃市场上有报价;持有意图不明确
(2)种类:债券;股票;基金
单元二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1.会计处理原则:
(1)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成本”科目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额,“公允价值变动”科目核算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2)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款中,若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不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
2.会计分录: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某股票或债券(成本)(入账成本)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已宣告但尚未发放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银行存款 (支付总金额)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收益的确认
1.会计处理原则:
持有期间所获得现金股利及利息,当期确认为投资收益。
2.会计分录:
借:应收股利/应收利息(不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 (不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借:银行存款 (不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不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计量
1.会计处理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某股票或债券(公允价值变动)”调整,对方科目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会计分录:
(1)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某股票或债券(公允价值变动) (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2)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某股票或债券(公允价值变动)(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
1.会计处理原则:
(1)结平各账户(除“投资收益”),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2)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
2.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或)交易性金融资产——某股票或债券(公允价值变动)
(或)投资收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某股票或债券(成本)
(或)交易性金融资产——某股票或债券(公允价值变动)
(或)投资收益
借:投资收益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或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
单元三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计量
1.会计处理原则:
(1)债券账面价值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某债券(成本)”;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分次付息一次还本)或“持有至到期投资——某债券(应计利息)”(一次还本付息);总支出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差额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某债券(利息调整)”,借方差额表示债券溢价,贷方差额表示债券折价;
(2)交易费用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某债券(利息调整)”
2.会计分录: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某债券(成本)(债券面值)
应收利息 / 持有至到期投资——某债券(应计利息) (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
(或)持有至到期投资——某债券(利息调整) (差值——债券溢价)
贷:银行存款 (支付总金额)
(或)持有至到期投资——某债券(利息调整) (差值——债券折价)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收入的确认
1.会计处理原则(分次付息一次还本):
(1)应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2)投资收益=上年年末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3)债券溢价:利息调整=应收利息-投资收益
债券折价:利息调整=投资收益-应收利息
(4)债券溢价:本年年末摊余成本=上年年末摊余成本-利息调整
债券折价:本年年末摊余成本=上年年末摊余成本+利息调整
2.会计分录
(1)债券溢价:
借:应收利息 (面值*票面利率)
贷:投资收益 (上年年末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某债券(利息调整)(差值)
(2)债券折价
借:应收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某债券(利息调整)(差值)
贷:投资收益 (上年年末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3)到期日
借:银行存款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某债券(成本)
应收利息
3.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把“应收利息”换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某债券(应计利息)”即可,其他部分不变。
单元四 应收款项及减值
一、应收账款的计量
1.会计处理原则:
应收账款的核算是通过“应收账款”科目进行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预收货款不多的企业,为简化起见,也可不设“预收账款”科目,而将预收货款业务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应收账款科目应当按照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2.会计分录:
(1)实现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
(2)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3)有现金折扣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
二、应收票据的计量
1.收到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票据(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应收票据贴现的账务处理
(1)满足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形
借:银行存款 (票据到期值-贴现息后的净额)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票面金额)
(2)不满足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形
借:银行存款 (票据到期值-贴现息后的净额)
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贷:短期借款 (票据到期值)
三、预付账款的计量
1.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收到所购物资时,按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
借:材料采购 (或“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3.补付的款项
借:预付账款(尚未支付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
4.退回多付的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预付账款(多支付的部分)
四、其他应收款的计量
1.会计处理原则:
企业应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核算。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应收未收的其他应收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2.会计分录:
(1)支付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2)收回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应收款
五、应收款项减值的计量
1.会计处理方法:余额百分比法和账龄分析法
2.会计分录:
(1)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2)冲回已经计提的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3)发生坏账时: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转销应收款项。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4)收回坏账:
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
借:应收账款(实际收回的金额)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或者直接简化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坏账准备
单元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计量
1.会计处理原则:
企业取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为股票投资的,应按其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应按债券的面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差额,借记或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
2.会计分录:
(1)股票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等
(2)债券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面值)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等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收益的确认
1.会计处理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债券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
可供出售债券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
2.会计分录: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
1.会计处理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会计分录:
(1)公允价值上升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2)公允价值下降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
1.会计处理原则:
出售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科目,按应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借记或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2.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等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综合收益(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也可能在借方)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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