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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通过上述视频深入了解了无形资产概述与初始计量。现在我们来进行归纳总结:
一、无形资产的概述
(一)无形资产的含义及特征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指为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他单位,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比较两者,相同点有:二者都强调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和可辨认性的特点。不同点有:国际会计准则强调了企业持有该项资产的目的,我国的会计准则却没有做详细的表述。
根据我国会计准则关于无形资产定义的要求,无形资产具体包括的内容有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专利权,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非专利技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已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
商标权,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
著作权又称版权,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
特许权,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政府机构授权,准许企业使用或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某种业务的特权;另一种是企业间依照签订的合同,有限期或无限期使用另一家企业的某些权利。
土地使用权,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
商誉具有不可辨认的特点,因此国际会计准则也是将商誉排除在无形资产之外。这一点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相同的。
无形资产具有的特征:
(1)没有实物形态。
(2)将在较长时期内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
(3)企业持有无形资产的目的是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是用于企业的管理而不是其他方面。
(4)所提供的未来经济利益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
(二)无形资产的分类
无形资产按取得来源不同分类,可分为外购的无形资产、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以及政府补助取得的无形资产等。这种分类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使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更加准确和合理。因为不同来源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成本的确定方法以及所包括的经济内容是不同的。
无形资产按其使用寿命是否有限,可分为有期限无形资产和无期限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否有期限应在企业取得无形资产时就加以分析和判断,其中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这种分类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正确地将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在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内系统而合理地进行摊销。因为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才存在价值的摊销问题,而使用寿命不能确定的无形资产,其价值是不能进行摊销的。
(三)无形资产的确认
作为无形项目,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
1.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2.与该无形资产相关的预计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是指企业初始取得无形资产时入账价值的确定。
(一)外购的无形资产
入账价值:实际支付的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下列各项不包括在无形资产的初始成本中:(1)为引进新产品进行宣传发生的广告费、管理费用及其他间接费用;(2)无形资产已经达到预定用途以后发生的费用。
通过外购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但下列情况除外:(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2)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则应当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如果确实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二)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
入账价值:在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公允的前提下,应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如果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则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折合资本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