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货贸易在当今国际贸易实践中具有以下几种形式:
(1)直接易货
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易货就是以货换货。直接易货就属这种一般易货。交易双方按照各自的需要,交换价值相等或相近的商品。如果交易双方所供货值相等,则没有货币交付;如果允许双方所交货值有差额,误差额可用货币支付或以提交货物来抵付。交易双方可以用货币表示其所交换的商品的价格,也可以不用。
(2)综合易货
综合易货也称记帐易货或清算帐户易货,即根据贸易双方的协议,在双方银行互设帐户,在贸易双方约定的时期内,互购对方的货物,进出口可同时进行,也可分先后。其金额由银行逐笔记帐,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结算,互相冲抵,双方规定一定摆动额并由逆差方支付现汇、利息或用商品支付,以维持双方进出口收支平衡。记帐易货方式通常由政府一级签订协定后实施。
(3)多边对等易货
以上两种对等易货贸易主要是在双边进行的。近年来,多边易货贸易也有发展。其主要形式有国际贸易证书贸易(International Trading
Certificate,简称I·I·C)、多边转手贸易、联合交易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国际贸易证书贸易,这是一种平衡多边进出口贸易的新方法,由美国通用食品公司和波士顿银行合作首创。I·T·C是由一国中央银行与该国管理进出口业务的政府主管部门共同签署的证书,签订国将此证书发给国外买方作为按对等贸易原则回购商品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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