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国际货款的收付 | ![]() |
![]() |
![]() |
问 题 | |
在出口业务中采用托收方式收取货款应注意哪些问题? |
|
答 案 | |
为了有效地利用托收方式,必须注意下列事项:(1)必须了解进口商的资信情况,使成交金额不超过外商的经营能力和信用程度。(2)必须注意进口国家关于进口管制和外汇管制方面的有关规定,以免货到目的地后,不准进口或收不到外汇而造成损失。(3)必须熟悉有关国家银行对托收的规定和习惯做法。特别是有些拉美国家的银行在汇票托收时,必须等到货物运抵后,才办理付款或承兑手续,智利等国甚至把D/P按D/A处理。(4)出口货物应以CIF价格成交,以防客户一旦漏保,货物若在中途遇损或灭失,我方将遭受损失。对那些只接受CFR条件的国家,我们可向PICC投保出口信用险。(5)对托收方式的交易,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及时摧收清理,发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以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