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市场概论

一、土地市场的内涵与特点

(一)土地市场:指土地这种特殊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总和。

(二)土地市场的特点:

1、地域性 由于土地位置的固定性,使土地市场具有强烈的地域性特征。

2、不充分性 土地市场参与者不多,市场信息获得较难,使市场的竞争不充分。

3、供给滞后 土地价值较大,用途难以改变且开发周期较长。

4、供给弹性较小 土地资源一般不可再生,土地自然供给没有弹性,土地的经济供给的弹性一般也较小。

5、低效率性 土地市场是地域性市场,不同区域的土地具有较小的替代性,相对一般商品市场来将,交易效率较底。

6、政府管制较严 土地是一个国家重要的资源,其分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十分重大的作用,政府对土地的权利,利用,交易有严格的限制。

二、土地市场的功能与运行条件

(一)土地市场的功能

1、优化配置土地资源

2、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生产力布局

3、健全市场体系,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

(二)建立土地市场的必要条件

1、市场经济环境

2、土地产权明晰

3、发达的土地金融市场

4、完善的土地法规

5、良好的市场中介机构

 

三、土地市场运行模式与运行机制

(一)运行模式

可分为两类

1)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完全市场模式

美国、日本、法国等国家为代表。

2)以土地国家所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竞争模式

英国和英联邦国家或地区为代表。

 

(二)运行机制

1、价格机制

2、竞争机制

3、中介机制

 

四、土地市场制度建设

(一)土地市场制度:

指一个国家或政府有关土地市场机构体系,土地市场法令条例以及土地市场流通办法规定的总称。

(二)土地市场制度应包括的内容:

1、维护土地产权让度的正常进行和地产市场运行的良好秩序

2、实行土地产权的相对分离和优化组合

3、培植地产市场主体

4、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发挥土地调控经济的功能

5、培育土地调控机制

(三)土地市场制度的政府安排

1、法律管理制度

2、规划制度

3、地籍管理制度

4、土地供应计划制度

5、土地储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