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国土地市场体系

一、我国土地市场体系的建立与发展

(一)我国建立土地市场的必要性

1、是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的有效途径

2、是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我国土地市场体系建立与发展的历程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农村土地逐步实行集体所有。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城市国有土地实行单一行政划拨制度。1978年中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0年,中国开始向中外合资企业收取场地使用费。1986年成立国家土地管理局。1988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删除了原《宪法》第10条关于土地不得出租的规定。1993年开始,全国城市土地市场进入整理阶段。

二、中国土地市场体系的特点

1、我国土地市场的建立与发展主要由政府推动

2、目前我国城市土地市场占主导地位

3、我国城市土地市场是一个垄断竞争型市场

4、在企业改制中实行土地政策性入市

 

三、我国城市土地市场

1、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

2、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

3、土地使用权租赁市场

4、土地使用权抵押市场

 

四、中国农村土地市场

1、拍卖四荒

2、山地流转

3、农村土地股份化

 

五、中国土地征用

土地征用,是国家强制性地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建设用地,并对农民集体实行一定的经济补偿的行为。

中国的征地行为也需要逐步引进市场机制。

第一,应严格限定范围;

第二,公共利益以外的土地,实行征购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