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税收的一般原理

一、税收的一般原理

(一)税收的概念与特点

税收——是国家依据法律规定强制地对经济单位和个人无偿征收的实物或货币,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 和再分配的一种手段。

是国家为实现社会政治与经济目标。按预定的标准强制地从个人和企业向国家财政的资源转移。

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依靠法律强制手段,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分配,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法的概念、类型及作用

税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由其授权的行政机关规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依照税法调整的对象,可分为税收基本法、税收实体法等;根据税收的渊源与效力,可以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等。

税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税法是国家宏观调空经济的法律手段;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税法能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

(三)税制的概念及构成

税收制度包括税收结构和税收法律制度两个方面。

从税收结构分析,税收制度是指一国各种税收及其要素的构成体系。任何国家的税制都是有税种组成的,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其中每一税种又是由最基本的税收单元税制要素构成。这些税制要素包括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减免税、征收期限、征收方式和违章处理等。

从法的角度来看,税收制度是一国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总称。以法律规范形式出现的制度体系,也称为“税收法律制度”,它是政府向纳税单位和个人征税的法律依据和工作规程。

二、土地税收的概念

(一)土地税收的概念

土地税收——是国家以土地为征税对象,凭借其政治权力从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手中无偿地、强制的、固定地取得 部分土地收益的一种税收。

注意:地税、地租、地费的关系

(二)土地税收的特点

1、土地税收是国家税收中最悠久的税种

2、土地税收一土地制度为基础

3、土地作为征税客体,水源比较稳定

4、土地税是否可以转嫁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三、土地税收的分类

(一)财产税式的土地税

1、从量式土地税,可分为按土地面积征收和按等级征收两种。

2、从价式土地税,以土地的价格为征税标准。

(二)收益税式的土地税

1、按总收益征税

2、按谁受益征税

3、按估定收益征税

4、按租赁价格征税

(三)所得税式的土地税

四、土地税收的功能

1、防止地价上涨过快,抑制土地投机

2、引导土地利用方向,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3、调节土地收益分配,促进公平竞争

4、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筹集公共设施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