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利用的基本经济原则
土地利用的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利用与管理土地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是人民依据社会经济规律并在总结长期利用与管理土地的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不同的土地资源条件,会有不同的土地利用基本原则,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且人口众多,土地资源相对不足,是决定中国土地利用基本原则。据此,中国土地利用的基本原则应是:
一、先调查、评价、规划,后开发利用
所谓调查、评价,就是要查清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和潜力,并对这些资源的特性、功能做出科学的分类和评价。把上述调查评价的结果,形成规划,就可以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实现规划,即开发利用这些资源。
要实行集约利用需要一定的条件:
(1)
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向土地提供足够的物质投入;
(2)
有较充足的劳动力
(3)
有先进的科学技术与管理手段。
中国在土地集约利用方面已经有了一些经验,如立体农业、高层建筑等,但是推广还不够,还应该近一步发展。
所谓农业优先,就是要首先保证粮食等农业生产的用地。当然,除了保证粮食等农业生产的用地外,还要安排足够的土地用于发展交通运输业、工业、建筑、能源、商业、文教、卫生、邮电等非农行业。
土地的专业化利用与综合利用相结合,既是土地利用的趋势,又是土地利用所应该遵守的原则。人类的农业生产活动,要想获得高产,就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而不能任意“想种什么,就种什么”,这就是土地专业化的道理。专业化生产还要求适当的“集中连片”,以便进行专业化管理和专业指导。
现在必须改变人们的观念,消除人地对立局面,建立协调的人地关系,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