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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第一节 家庭、社区与幼儿园合作的价值

家庭、幼儿园、社区的合作共育是整个社会及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它的一般价值如下:
一、有利于学前教育法规的贯彻执行
在终身教育理念的影响下,家园社区合作共育已成为世界学前教育的趋势,世界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学前教育机构与家庭和社区的沟通和结合,并用法律的形式将其确立下来。
20世纪,我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学前教育的政策与法规,明确指出了幼儿园必须与家庭、社区相互配合,以提高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和有效性。1992年,国务院在发布的《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中规定:“发展社区教育,建立起学校(托幼园所)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相结合的育人机制,创造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社会和家庭环境。”1996年,原国家教委在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提出:“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向家长宣传科学保育、教育幼儿的知识,共同担负教育幼儿的任务”,“幼儿园应密切同社区的联系与合作。宣传科学教育的知识,支持社区开展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动,争取社区支持和参与幼儿园建设”。
21世纪初,江总书记在《关于教育的谈话》中说:“全社会都要关心支持教育”。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2000]23号文件中强调“社区教育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2001年8月,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总则”中明确指出:“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配合,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在“ 组织与实施”中又指出:“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应通过环境的创设和利用,有效促进幼儿发展”、“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和社区的教育资源,扩展幼儿生活学习的空间,幼儿园同时应为社区的早期教育提供服务”。2001年11月,王湛副部长在全国幼儿教育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积极探索以社区为依托,多种正规与非正规托幼机构及家庭教育服务设施相结合的区域性早期教育服务网络。”以上文件和讲话从幼儿教育和社区教育两方面强调了发展社区教育的重要性、迫切性和必要性。
不仅如此,法规还规定了家长应与幼儿园、社区合作共育的义务。1997年原国家教委、全国妇联颁发了《家长教育行为规范(试行)》,对家长提出了十大要求,其一就是规定家长“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因此,家园社区合作共育是贯彻实施幼教法规的需要。
二、有助于我国学前教育质量的提高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发展学前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的需要。幼儿所接受的学前教育的质量,对其一生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在我国,幼儿园教育一直是学前教育的主要阵地,提高幼儿园教育的质量对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意义巨大。但要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仅靠幼儿园单方面努力还不够,因此,将幼儿园教育从封闭的围墙中解放出来,走进家庭,走进社区,构建幼儿园、家庭、社区三结合的学前教育网络将是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主要措施和工作方向。
(一)有利于提高家长的教育素质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位启蒙老师,家长具有教育子女的积极热情,但是他们缺乏科学的育儿知识,家长的一些自发性的教育活动和方法有时并不符合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而这种家庭、幼儿园和社区的三维互动则为家长提供了一个学习育儿知识和经验的机会,是提高家长教育素质的需要。
家庭通过与幼儿园的互动,家长父母能更深刻地理解儿童,儿童是生活在家庭和托幼园所这两个不同的地方的,父母参与托幼园所的教育,就能耳闻目睹儿童的生活、游戏和学习,获得儿童成长的感性知识经验,从而加深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和对儿童发展的理解;父母能更全面地了解教师。父母参与到托幼园所的教育中去,就能亲身感受到教师工作的具体和艰辛,清楚地认识到教师工作的复杂和细致,从而学会宽容教师,体谅教师;父母之间的沟通变得多样,参与托幼园所教育活动的父母,不仅能在接送孩子时进行交流,而且还能利用其他时机(如经验交流活动、问题研讨活动、家长学校、家长会、亲子运动会等)进行沟通,分享彼此教养孩子的酸甜苦辣,切磋家庭教育的技艺。除此之外,幼儿园和社区在家园社区合作共育中,也会用各种形式向家长传授一些科学的育儿方法和知识。200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就指出:“2007年大面积提高0至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能力。未实现“普九”的贫困地区:大多数0至6岁儿童家长和看护人员受到科学育儿指导;已实现“普九”的农村地区: 90%的0至6岁儿童的家长和看护人员受到科学育儿指导;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儿童家长和看护人员普遍受到科学育儿指导。
可见,在合作共育中,家长的教育行为会向着科学化、艺术化的方向发展。但也会发生家园之间缺乏沟通甚至沟通不畅的情况。幼儿园和家庭之间沟通不畅会形成或深或浅的家园误会,有些家园误会则会进一步导致家园矛盾。那么家长具有良好的教育素质和能力会使得沟通更加通畅。如:
“儿童崇拜”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文化现象,“儿童是天真无邪的、纯洁的天使”,但这成人社会附加在孩子身上的幻想、追求和膜拜,事实上儿童的话常常失真。在李老师班里有一个孩子很聪明,但是他说的话常常让老师哭笑不得。他身上有三个故事。一个是英语课。这孩子很敏感,老师是外请的,教英语的时候随便排座位,把他安排在边上了,他就跟李老师说:“英语老师把我放在旮旯里,不让我学英语。”还有一个故事是,他喝水的时候不小心把水洒在另外一个孩子身上,李老师问他,他说是保育员洒的。其实,这时候保育员正在活动室的另一角落里打扫卫生。这位老教师虽然没有太多的理论,却保持了高度的敏感性,及时地把这些事情当趣事讲给家长听了。后来终于有一天孩子还是找上李老师的麻烦了。在体能训练班他作为超重儿童参加幼儿园专门设计的训练课程。他回家说“妈妈,老师不让我玩,老让我跳,老让我蹦。”孩子虽然描述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但这位家长并没有找老师“算账”,因为家长对孩子说话“失真”现象已经有感性认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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