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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幼儿园社会教育活动设计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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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社会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具有其独特性,幼儿园的社会教育具有潜移默化的特点。《纲要》中也要求“幼儿社会态度和社会情感的培养尤应渗透在多种活动和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之中,要创造一个能使幼儿感受到接纳、关爱和支持的良好环境,避免单一呆板的言语说教。”另外,“幼儿与成人、同伴之间的共同生活、交往、探索、游戏等,是其社会学习的重要途径。应为幼儿提供人际间相互交往和共同活动的机会和条件,并加以指导。”这些思想反映了幼儿是在满足自己的需要和目的的活动过程中形成各自的社会性和个性。幼儿园社会教育活动在设计上具有其独特性,但还要遵循一般的设计原则和程序。
幼儿园社教育活动设计一般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一、目标性原刚
目标性原则是指社会教育活动设计的过程,首先要体现《纲要》等文件对幼儿园社会教育的要求。其次是指幼儿园社会教育活动的设计和实施必须有明确具体的活动目标。
目标性原则提出的主要根据是:首先,幼儿园社会教育活动的目标是由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决定的;其次,幼儿园社会教育活动的目标是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在幼儿园社会教育活动设计过程中,教师和儿童活动的指向、活动的内容、活动的方式方法、活动结果的评价,都受到社会教育活动目标的制约。所以,教师在设计社会教育活动时必须遵循这一原则。
《纲要》中的幼儿园社会教育目标是:“能主动地参与各项活动,有自信心;乐意与人交往,学习互助、合作和分享,有同情心;理解并遵守日常生活中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能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不怕困难,有初步的责任感;爱父母长辈、老师和同伴,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这就要求幼儿园社会教育活动设计目标就是要把儿童培养成具备这些品质的人。因此,幼儿园社会教育活动设计要围绕这一目标,把这些目标分化到各个教育活动中去,以教育活动为载体来实现这些目标。那些偏离或违背这些目标设计的教育活动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此,教师在设计教育活动时应有强烈的目标意识,还要千方百计地把拟定的教育目标变成自己的学习目标。同时,教师在教育过程中选择教育内容、确定教育方法时,都要围绕目标去进行。
诚然,幼儿园社会教育总的目标固然重要,但在组织教育活动时,必须把高度概括的总目标分解成不同层次的子目标,也就是把整体目标具体化。即把目标具体分化到每个教育活动中,才能真正成为实现的目标。在幼儿园社会教育活动中,只有总目标而没有具体目标的教育活动是失败的教育活动设计。例如,有些教育活动目标定为“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培养儿童“人际交往能力”等等。这些既大又空的目标几乎可用在很多教育活动中,但是很难落到实处。其主要原因是它在一个活动中无法操作和实施,既不能真正地指导活动,又不能在活动中体现出来。例如,“分工与合作’’提出的教育目标是:“了解成人在工作中分工合作的一些事例,懂得合作的重要性;学习与别人分工合作,并乐于与同伴合作进行游戏。”此目标定得既具体又便于操作。又如,针对《纲要》中社会领域里要求引导幼儿“乐意与人交往,学习互助、合作和分享,有同情心。幼儿教师在培养儿童人际交往的力时,设计了“学做小主人”的教育活动,具体提出了“让幼儿知道在家里愉快地欢迎、热情有礼貌地接待客人,能正确使用交往中的礼貌语言;知道应该把好吃的东西、好玩的玩具和小朋友分享,获得愉快的情绪体验”的具体活动目标,这个目标定得明确、具体、易操作。因此,将大的教育目标具体分解到每个不同的教育活动上,是设计幼儿园社会教育活动应该遵循的原则。
二、活动性原则
活动性原则是指设计社会教育活动时要为幼儿创设活动的机会与条件,引导幼儿在各种活动中与人交往,积极主动地发展社会性。
幼儿社会性的形成离不开活动,活动是儿童心理发展的源泉。在儿童的社会性形成过程中,社会道德规则的传递不能自动作用于幼儿,也不能只靠间接传递于他们,而必须是他们在活动和交往中,亲身去感受它、体验它,才能逐渐掌握它。对幼儿来说,起初是接触父母、亲属、邻居,以后接触教师、同伴,逐步涉入社会,参与各种活动,自觉或不自觉地在这些活动和交往中吸取了道德认识,初步形成了辨别是非的道德观念,培养了他们爱、憎等道德情感,养成一些道德习惯。假若幼儿离开了社会活动,心理方面很难得到发展,社会性也不能形成。因此,教师在设计社会教育活动时应贯彻活动性原则,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为幼儿创设活动的空间
设计社会教育活动时,教师要在幼儿现有的社会环境中,要尽可能地挖掘现有条件和潜力,进一步改革现在仍然存在的注重形式、不顾幼儿的真实生活,只强调观赏性和装饰性的观念和做法,要留给幼儿尽可能大的活动空间。并注重空间布置的教育性和幼儿的参与性,让幼儿主动地观察、体验、思考、探索和发现。
(二)要给幼儿提供自主活动的机会和时间
在社会教育活动设计时,教师要考虑到幼儿始终是活动的主体,教师不能把幼儿当作被自己任意摆布的附属品。因为幼儿良好的社会性品质的形成不是只靠灌输和强逼,他们是在主动体验、观察、操作和实施中自主、自觉地获得社会认知。所以,教师要为幼儿创造良好的条件,使他们能够在更多的时间和机会中大胆、放松地活动。
(三)激发幼儿活动动机,提高幼儿活动水平
幼儿时期是人生中主动探索、预备学习的时期,教师要抓住这一大好时期,激发幼儿活动的愿望、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要注意幼儿在社会性活动中与同伴交往和合作的情况和活动水平等,教师设计的活动一定要使幼儿体验到活动成功的喜悦与快乐。以此为基础,活动设计的目标应提出一些更高的社会活动要求,激发幼儿更高、更多的社会活动需要,不断提高幼儿的活动水平,使幼儿良好的社会品质在活动中得到充分发展。
三、针对性原则
针对性原则主要是从幼儿园社会教育活动设计的内容而言的,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教育活动的设计针对社会教育的内容;二是针对幼儿的实际情况。幼儿园社会教育的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包括幼儿自我教育、人际交往、社会环境与社会规范以及多元文化等各个方面。因此,教师在设计社会教育活动时,要针对具体的内容来设计。否则,社会教育目标就难以实现,同时会干扰其他领域教育目标的实现。例如:中班的社会认知活动——《会说话的标志》,设计的重点是认识日常生活中的标志,了解它们的名称、用途和功能等,并且让幼儿帮助班级和幼儿园设计一些有用的标志,如物品摆放、文明礼貌行为等。而对于标志的具体制作,则不作为重点内容,这样就突出了社会教育内容的特色,既加强了幼儿对幼儿园的认知,也培养了幼儿的社会规则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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