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中国古代戏曲 >> 中国古代戏曲概述               返回上一级
中国古代戏曲概述

    
    (一)中国古代戏曲的发展源流

    戏曲是一门综合艺术,大致包括文学剧本、戏曲音乐和舞台美术三个部分。中国文学、音乐和美术的长足发展与深厚积淀给中国戏曲的形成与发展铺就了温床,打下了基础。这其中,戏曲经历了不同发展阶段,走过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
    “戏曲”初见于宋元间人刘埙《水云村稿》的《词人吴用传》:“至咸淳,永嘉戏曲出,泼少年化之而后淫哇盛、正音歇。”此“戏曲”二字指演戏之曲。元末夏庭芝《青楼集》载:“后有芙蓉秀者,婺州人,戏曲、小令,不在二美之下。”此“戏曲”亦指演戏之曲。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五《院本名目》云:“唐有传奇,宋有戏曲、唱浑、词说,金有院本、杂剧、诸宫调。”卷二七《杂剧曲名》云:“稗官废而传奇作,传奇作而戏曲继。”此处“戏曲”系特指宋代的杂剧本子。明清人笔下的“戏曲”往往与“散曲”(或“时曲”、“清曲”、“冷曲”)相对,以“戏曲”指剧中之曲,意犹“剧曲”,亦借指剧本。
    “戏曲”一词虽早在宋元间已出现,但古代并不普遍使用它,而常常使用“曲”、“乐府”、“剧戏”、“词曲”等,或分别使用“南戏”、“杂剧”、“传奇”等词。至本世纪初,王国维首先大量运用“戏曲”一词,用来指为演剧而写的剧曲或剧本。王国维认为真正的戏曲应有两个特征:其一是敷演一个故事,其二是代言体。前者划出了戏曲与其他韵文如诗、词、散曲等的界限,后者把戏曲与其他叙事作品区别开来,如说唱文学等。
    我国戏曲的发展历史久远,起源于原始歌舞。远古时期,人们在祭祀祖先、庆祝丰收、婚嫁寿诞等盛大活动期间,载歌载舞,以表达喜悦、祈祷或祝福。先秦时期,除了音乐歌舞之外,还出现了说白为主的表演艺术,宫廷中专门养活这样的一批演员,成为“俳优”、“弄人”等。汉代,在民间出现了具表演成份的“角抵戏”,尤以《东海黄公》为著;该剧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戏剧特征。到了南北朝时期,民间出现了歌舞与表演相结合的“歌舞戏”,具有了更为浓郁的表演成份,如《拔头》《代面》《踏摇娘》等。唐代,出现了由先秦时期的优伶表演发展来的以滑稽表演为特点的“参军戏”;民间的歌舞戏进入宫廷,得到了更大的发展;民间又出现了“俗讲”和“变文”等通俗说唱形式。宋代,城市商品经济得到长足发展,出现很多市民娱乐场所——“瓦舍”和“勾栏”;民间歌舞、说唱、滑稽戏有了综合的趋势。宋代的戏曲分为两大类,一类以歌唱为主,如诸宫调、大曲、鼓子词等;另一类以讲故事为主,如傀儡(木偶戏)、影戏、杂剧等。宋杂剧的出现表征着戏曲的进一步成熟。宋杂剧较之后来的元杂剧,不仅表演的人少,而且故事也不够完整,结构格局也不像元杂剧那么严谨。金代,在宋杂剧基础上,北方出现了 “金院本”,南方出现了 “南戏”。所谓“金院本”是对金代戏剧的一种称呼。因为演员大都是娼妓身份,所居处称为“行院”,故他们演唱的本子称“行院之本”。元代,北方形成“北杂剧”,即是我们通常说的“元杂剧”,南方南戏进一步发展,又逐渐产生了传奇。
    宋元南戏是中国戏曲最早的成熟形式之一。南戏有多种异名,南方称之为戏文,又有温州杂剧﹑永嘉杂剧﹑鹘伶声嗽﹑南曲戏文等。它产生于南北宋之交的浙江温州(古称永嘉)一带的民间,是在宋杂剧的基础上,融和南方民间小曲、说唱等艺术因素形成的,以体制庞大、曲词通俗质朴为其特点,已初具戏曲的基本艺术特征。就其音乐(南曲)而言,是一种重要的戏曲声腔系统,为其后的许多声腔剧种的兴起和发展的基础。就其题材而言,南戏取材广泛,包括时事、历史、民间传说、佛道故事等。就其角色而言,通常为生、旦、净、丑、末、外、贴等七种,其中以生、旦为主展开剧情,其他角色皆为配角。
    元代,是中国戏曲史的一种重要时期,它以其元曲闻名于世,而元曲中影响最著者,唯北杂剧。北杂剧以质朴自然胜,后世戏曲文学无有出其右者。关汉卿、王实甫、白朴、马致远等一批著名杂剧作家的出现了,使北杂剧成为一代之文学。北杂剧之表演则显示出戏曲在形成之初的朴实和浓郁的民间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