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酚-
C6H5OH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或粉红色晶体。易溶于乙醇和乙醚,有特臭味。密度:1.1,熔点:41℃,闪点:78℃,沸点:182℃。蒸汽密度:3.2,自燃点:710℃,易溶于水。用于生产炸药、油漆、橡胶、酚醛树脂、织物和药品。
(二)毒性
属高毒类,为细胞原浆毒物。对皮肤和粘摸有强烈腐蚀作用。最高容许浓度:5mg/m3。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如吸入高浓度酚蒸汽,可迅速发生头痛、眩晕、无力、虚脱。
皮肤:酚液污染皮肤可造成皮肤化学灼伤。酚大面积(占体表面积的25%)接触皮肤,可造成皮肤吸收致死。
口服:误服酚,可引起口腔和咽喉强烈的灼伤和腹痛,吐血性液体,全身冷汗,休克。还可能引起胃肠穿孔。口服致死量2~15g。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长期吸入低浓度的酚,可有呕吐、吞咽困难、腹泻于食欲减退、头痛、眩晕等症状。长期接触酚,可引起褐黄病。表现胃眼孔膜褐耳壳上色素沉着,色素为棕褐色或黑色。
(五)火灾和爆炸
本品可燃,应禁明火及吸烟。于78℃以上时其蒸汽与空气混合物(3~10%)具爆炸性,此时必须密封操作并加强通风。着火时,用大量喷水、二氧化碳、干粉等办法灭火。
(六)化学反应性
本品能腐蚀铅、锌和铝。
(七)人身防护
吸入:如蒸汽浓度超过暴露限值时应佩戴防毒口罩。
眼睛:戴化学防溅眼镜。
皮肤:使用手套、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场所应备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八)急救
吸入:将患者移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
眼睛:酚液溅入眼内,应立即张开眼睑,用清水冲至少20分钟。
皮肤:酚液污染皮肤后,应立即脱去衣服,长时间用大量水冲洗皮肤后,再用聚乙烯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擦洗。
口服:应分秒必争地抢救。如患者意识清楚,立即口服植物油15-30毫升,随即使之吐出并急送医院救治。
注:所有患者都应请医生或送至最近医疗机构救治。
(九)储藏与运输
防火、干燥。
(十)安全与处理
凡加热酚的操作,应采取密闭,辅以吸风装置以及防皮肤接触。在冲洗酚的容器时,应加强个人防护。
乙醇(无水)-C2H5OH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有酒味,易挥发的澄清液体。密度:0.79℃;沸点:78.5℃:闪点:13℃;自燃点:363℃。爆炸极限:3.3~19%,用于溶剂、清洗剂、分析试剂等。
(二)毒性
属微毒类。本品为麻醉剂,开始时导致神经系统兴奋,继而使之麻醉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对眼睛黏膜有轻微刺激作用。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长期受大剂量作用时,可使神经系统、消化器官等发生严重的器质性疾病。乙醇可使皮肤发干,也有发生皲裂现象。
(五)火灾与爆炸
易燃,手热或遇明火有燃烧爆炸危险,燃烧时,发出兰色火焰。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的危险。着火时,用二氧化碳、雾状水、干粉、1211或抗泡沫灭火。用水冷却火场中的容器,驱散蒸气,赶出溢出液体,使其稀释成为不燃性混合物。
(六)化学反应性
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反应或引起燃烧危险。
(七)人身防护
吸入:蒸气或烟雾浓度不明或存在可检测出浓度时,应佩戴有褐色色标的滤毒盒(罐)的防毒面具。
皮肤:如果需要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场所应备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眼睛:戴化学防溅镜或面罩。
(八)急救
吸入:使吸入蒸气的患者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BR>眼睛接触:须用水冲洗15分钟以上,严重患者就医诊治。
口服:须大量饮水,严重者须就医诊治。
(九)、储藏与运输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与氧化剂隔绝,远离火源,炎热气候采取通风降温措施,保持库温低于30℃。注意轻装轻卸,防止容器破损。
(十)安全和处理
防止发生泄漏,首先切断所有火源,用水冲洗。对污染地面进行通风处理。
对苯二酚(1,4-苯二酚)-C6H4(OH)2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或白色结晶。在空气中露光易变色。密度:1.36,沸点:285℃,闪点:165℃,自燃点:510℃。用于照相显影剂、染料中间体、抗氧机剂、涂料稳定剂、聚合物抑制剂,分析用试剂等。
(二)毒性
对人体有毒和刺激性。
(三)火灾和爆炸
遇明火能燃烧。着火时用二氧化碳、雾状水、干粉、泡沫或沙土灭火。
(四)化学反应性
能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乙醚,微溶于苯。
(五)人身防护
皮肤:如需要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场所应备有冲洗器具。
(六)急救
皮肤:先用水冲洗,并用肥皂水洗净后涂以酒精。
(七)储藏和运输
储于阴凉、通风处。运输装卸注意防止容器破损。
(八)安全和处理
发生泄漏时,用沙土混和后在空旷地方深埋,污染处用水冲洗,排入废水系统。
甲酸-HCOOH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具有刺鼻气味的无色透明液体。密度:1.22,熔点:8.4℃,闪点:69℃,沸点:100.5℃。自燃点:601℃,爆炸极限:18~57%。用于酯和盐的生产,用作皮革环氧可塑剂和橡胶凝固剂,药品、杀菌剂,香料和溶剂生产。
(二)毒性
属剧毒类,并具有极强的刺激性、腐蚀性。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可致眼结膜及呼吸道刺激症状,如鼻咽部不适,咳嗽、呼吸困难。有使人中毒死亡的报道。
皮肤:引起刺激症状,表现为皮肤发红、结膜充血、皮肤灼伤、水泡。
口服:
致死量约为30g,可见流涎、口腔和喉部有灼热感,并伴有呕吐、吐血、腹泻及剧烈腹痛,常因肾功能衰竭火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长期吸入可出现咳嗽、咳痰、胸部紧迫感及鼻塞和鼻窦炎症状,个别有哮喘发作。皮肤接触咳出现局部发黑和角化,鼻粘摸和牙齿有腐蚀斑。
(五)火灾和爆炸
本品可燃,其蒸汽与空气产生易燃易爆混合物,可用干粉、抗醇泡沫或二氧化碳灭火。
(六)化学反应性
易溶于水,乙醇、乙醚和甘油。
(七)人身防护
吸入:空气中浓度超过限值,应戴防酸型防毒口罩。
眼睛:戴化学防溅眼镜。
皮肤:戴橡胶手套、穿防酸工作服(围裙)和胶靴,工作场所应设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八)急救
吸入:脱离甲酸工作环境,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有呼吸停止者作人工呼吸。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服、保暖,污染部位迅速用大量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使眼睑张开,用重量盐水或微温缓慢流水冲洗患眼20分钟。
(九)储藏和运输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火种,避免日光直射,与氧化剂、碱类物品隔离储运。
(十)安全和处理
发生酸雾蒸汽的设备应加以密封,工作现场应有足够的吸出式通风。灌注时要防止接头漏气。
甲苯-
C6H5CH3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透明液体,蒸汽有类似胶水的气味。蒸汽密度:2.2,闪点:4℃,沸点:110.6℃。爆炸极限:1.2~7.0%。不溶于水,用作清洁剂、油墨、涂料、硝基漆、树脂和粘胶剂的溶剂。还用来制造化学物质、爆炸物和染料。还存在于汽油和航空燃料中。
(二)毒性
属剧毒类。具有对皮肤粘膜的刺激作用及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
最高容许浓度:100mg/m3。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
暴露于高浓度蒸汽中会产生醉感、协调能力减弱、精神混乱、头痛、肌肉无力、恶心、头昏、疲倦。
眼睛接触:有轻度刺激,溅入眼内会产生疼痛和暂时性刺激。
皮肤接触:使皮肤受到刺激和变得干燥。
口服:能导致恶心、呕吐、腹泻、失去知觉。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长期暴露如用鼻吸进会使大脑和肾受到永久伤害。如母亲在怀孕期间受到严重暴露,可能毒性会影响婴儿而产生缺陷。
(五)火灾和爆炸
高度火灾危险,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如积聚于低处和通风不良的地方会有爆炸危险。使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灭火。
(六)化学反应性
与氧化剂起激烈反应,侵蚀某些塑料和橡胶。对金属无腐蚀作用。
(七)人身防护
吸入:如蒸汽浓度不明或超过暴露限值,应戴有褐色标志滤毒盒的防毒口罩。材料是:聚亚氨酯、氯丁橡胶、聚四氟乙烯。工作场所应备有安全淋浴盒眼睛冲洗器具。
眼睛:戴化学安全眼镜。
(八)急救
吸入:试图救护前先要保证自己安全。施用“结伴监护”制度。脱离甲苯产生源或搬移患者至新鲜空气处。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服并存放于有盖的容器内,用水和无摩擦性肥皂缓和而充分地洗涤。
眼睛接触:缓和地摸去或擦去甲苯残留物。使眼睑张开,用温的缓慢流水冲洗患眼20分钟。
口服:用水充分嗽口,给患者饮水约250ml,不可催吐。一切患者都应请医生治疗。
(九)储藏和运输
遵守储存盒运输易燃液体规则。储存于阴凉、干燥、有良好通风的地方,避免日光曝晒,远离禁忌物与火源。
(十)安全和处理
只有受过训练的人员才能从事清理工作,确保提供良好的通风设备。使用良好的防护服装和呼吸器。防止进入下水道或密封空间。应停止或减少泄露,用泥土、黄沙或类似稳定的不燃物覆盖溅出物。遵守环境保护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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