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变化发展的非完全同步性。这主要指两种情形:首先,社会意识往往落后于社会存在的变化。一般说来,社会存在变化了,社会意识也迟早会跟着发生相应的变化。但社会意识并不是随着社会存在的改变而立即发生变化。当某种社会意识赖以存在的社会制度改变以后,这种社会意识不会立即消灭,而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继续存在并发生作用。这是因为,一方面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映本身要经历一个复杂的过程,社会存在虽然发生了变化,但这种变化反映到社会意识中来需要一段时间;另一方面,社会意识一经形成,就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保守性,在一定条件下甚至变成一种顽固的保守力量,牢固地占据着人们的头脑,阻碍新的社会意识的产生和传播。其次,社会意识有时可以超越现实社会存在的发展状况。这是因为先进的社会意识由于反映和代表了进步的社会势力的利益和要求,往往能在一定程度上预见社会发展的趋势,成为社会变革的先导。

< 上一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