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
第三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级的经济纲领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就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坚持和完善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这个经济纲领明确指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的基本目标、基本政策,是我们今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的总要求。把社会主义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着眼于充分有效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是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总概括和新的论断,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最鲜明的根本标志。要实现"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个基本目标,就必须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1.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要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使之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领域通过资产重组,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整体质量;扶持、鼓励和帮助城乡多种形式的集体合作经济的发展;积极寻找和探索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
2.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与加强和改善国家宏观调控相结合,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就必须加快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继续培育和发展各类市场,着重发展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完善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尽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同时,深化金融、财政、计划、投资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手段和协调机制。
3.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这就要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按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按生产要素所有者向社会提供的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相应的报酬。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既在分配领域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和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又有利于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允许一部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同时,规范收入分配制度和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所得,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加强国家对分配领域的宏观调控,逐步理顺国家、企业、个人之间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
4.坚持和完善对外开放。这就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扩大商品和服务的对外贸易,实行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同时鼓励能够发挥我国比较优势的对外投资;进一步办好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正确处理对外开放同自力更生的关系。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纲领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就要坚持和完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社会安定,政府廉洁高效,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和睦,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个政治纲领明确指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的基本目标、基本政策,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根本指导思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实质和核心。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前提。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和核心。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基础,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相结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实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的基本目标,就必须采取以下基本措施:
1.坚持和完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充分发挥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当家作主。
2.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加强立法和监督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只有形成健全和完备的法律,同时严格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才能有秩序地开展,民主才有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逐步实现。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文化纲领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面向世界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重在建设、繁荣学术和文艺。建设立足中国现实、继承历史文化优秀传统、吸取外国文化有益成果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个文化纲领明确指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是我们今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的总要求。要实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的基本目标,就必须采取以下基本措施:
1.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干部和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和精神支柱,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
2.开展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倡导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道德,大力发展教育和科学,全面繁荣文化事业,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提高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3.我国文化建设的根本目的是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并为他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因此,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双百"方针,形成繁荣和发展局面,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精神食粮,为现代化事业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四.基本纲领的意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纲领、政治纲领和文化纲领指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进一步明确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中国特色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怎样建设这样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这几个方面有机统一,不可分割,构成党在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这个基本纲领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不断前进的行动指南,是动员和组织一切力量,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推向前进的伟大旗帜和强大动力。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实践经验的总结,是我们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认识的深化,是党的基本路线在经济 、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展开,是理论上的一个新概括。它是从现在开始一直到下世纪中叶,党领导全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的行动纲领。我们要时刻不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坚持社会主义而不能 离开社会主义,从初级阶段实际出发,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时刻不忘两个文明一起抓,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的协调发展,实现社会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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