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行政组织概述 一、行政组织的含义和作用 组织是人们为达成共同目标,按特定结构形式、活动规律所结合起来的开放性群众。从这一定义中可以看出,组织包括了人员、目标、结构、规则、行为和环境等构成要素。 行政组织如同"行政"一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组织不但包括政府系统,也包括了企事业单位、立法、司法以及政党等系统从事执行性事务的机构,也是指所有具有执行功能的机构。狭义的行政组织只指国家政府组织,其含义是指政府为推行公务对人员权责划分所作的系统安排。在公共行政管理中提及的行政组织,就是狭义意义上的行政组织。 我们同样可以从靜态和动态两方面加深对行政组织概念的理解。从静态考察,行政组织是一个包括人员、职位、职权、职责、职能五位一体的实体。它主要体现了机构设置、职位分类、职权划分和职能分解等内容。从动态考察,行政组织是一个权责划分的调整过程。行政组织有其功能,但功能发挥得如何,效率的高低,都要在行政组织的管理过程中来体现,并通过行政组织的实际运行来检验组织的设置是否合理,职能划分是否正确,权责分配是否恰当并予以调整。这种调整并不是一次可以完成,而是要随着组织环境的变化和职能的转化不断进行。行政组织以上两方面是互相依存的。行政组织实体是行政管理活动的载体,一切行政职能都要靠行政组织来实现,例如,行政组织结构的合理化是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因素。行政组织结构如果不合理,就没有整体效能,也就没有高效的行政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