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行政组织结构与体制
三、行政组织体制
  (四)层级制与职能制。这是依据行政组织内部各机构功能与性质来划分的。
  层级制,又叫分级制、直线制与科层制。指行政组织纵身分为若干层次、每个层级的工作性质和基本职能相同,各对其上一层级负责,但管辖范围从上到下依次缩小的组织体制。层级制的优点是结构较为简单,权力集中,责任分明,联系简捷,决定迅速,政令统一。缺点是行政组织各级主管事务繁多,行政领导难以有效地胜任工作;下层成员接受指令过多,疲于应付;层级节制过严,中间层次过多,容易造成信息传递失真,决策失误。
  职能制,又称为分职制。指行政组织同一层级横向划分为若干个部分,每个部分业务性质和基本职能相同,但互不统属、相互分工合作的组织体制。职能制的优点是各部门业务专一,责任明确,有利于建立有效的工作秩序,提高行政效率;但职能制如运用不当,也会排斥集中领导和统一指挥,形成多头领导;;各部门间缺乏沟通,各自为政,机构林立,难以形成组织合力。
  在实践中,没有单纯的层级制或单纯的职能制。层级制和职能制往往结合并用,形成以层级制为基础的直线职能制。